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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倭仁為代表的頑固守舊理學家雖然認輸了,但以奕為代表的革新教育的主張也沒有成功。其原因之一是與西太后不堅決支援奕的改革有關。西太后雖然對倭仁也有不滿意之處,認為倭仁&ldo;見識拘迂&rdo;,借斥責天文、算學館之反對者楊廷熙之機,指謫倭仁&ldo;失大臣之體&rdo;,&ldo;即未與聞,而黨援門戶之風,從此而開,於世道人心大有關係。&rdo;等等。但她的統治地位更與堅守正統忠義的倭仁息息相關。由此可見,改革的程序與程度範圍,還得惟握有實權的最高統治者西太后的馬首是瞻!
四、各主要同文館發展簡況
四、各主要同文館發展簡況
上海廣方言館於1863年設立時,本在舊學宮西邊,到1869年(王韜記為1870年)移附於江南製造局的翻譯館)。廣東方言館到1880年設實學館後,實際沒有什麼發展。從成效說,上海同文館較為好些。例如,1868年輸送到總署去的嚴良勛、席淦、汪鳳藻、汪遠焜、王文秀等5名學生,經過考試,&ldo;令以演算法商除、歸除及勾股弦和較諸法,逐條講論,嗣以漢文照會飭繙洋文,並令以洋文照會譯成漢文。該生等於演算法頗能通曉,即繙譯漢洋文字亦皆明順,均無舛錯。&rdo;但京師同文館卻不然,由於學生來源品雜不一和教學不夠認真等原因,成績不佳,以致於到中法戰爭前夕,&ldo;開館多年,而通曉洋文、漢文者寥寥無幾,殊屬有名無實。&rdo;而肄業於天文算學館者,&ldo;十餘年來索隱探微,窮格奧窔&rdo;,於所學僅&ldo;漸能通曉&rdo;而已。於是,從1885年起各館從事整頓,又由於形勢需要而擴大其專業範圍。茲述其簡況如下:
(1)推廣招生。鑑於原規定:&ldo;由滿漢八旗諮取十三、四歲以下幼丁&rdo;,年幼學淺,&ldo;於漢文義理本未貫串,若令其以洋文翻譯漢文,功夫分用,速效難期;若再令講求天文算學,更恐博而不專,迄無成就。&rdo;乃改為凡滿漢年在15歲以上25歲以下,文理業已通順者,均準投考,&ldo;試以策論,擇其文理可觀者錄取,……庶可事半功 倍,有裨實用。&rdo;另外規定:&ldo;滿漢之舉貢生監,如有平日講求天文、算學、西國語言文字,不拘年歲,準其取具印結圖片,一律收考&rdo;。奕等總署首領認為&ldo;取進之途一經推廣,必有奇技異能之士出乎其中&rdo;,這些人智力不在西人之下,&ldo;倘能專精務實,洞悉根原,遇事不必外求,其利益實非淺鮮。&rdo;用上述辦法出示招考後,報名踴躍,應試者競達394名,遠超1867年那次招生實到72人的5倍以上。這一方面固由於招生辦法有所改變,但主要原因是經過近20年洋務活動,人們對西學認識有了頗大提高的緣故。光緒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七、八等日分期考試,&ldo;取其文理通順及粗通天文、算學、化學、洋文者&rdo;,經過初選和複試,錄取漢文80名,&ldo;幼童雖未全篇而文理明順者&rdo;10名,天文2名,算學12名,化學3名,翻譯洋文1名,共108名。
(2)完善規章擴大規模。經過多年實踐,清廷制定了《同文館章程》18條,《續增同文館條規》8條。規定了正副提調、教習的職責,教職學員的管理體制和工薪待遇。章程體現貫徹&ldo;中學為體,西學為用&rdo;的精神,&ldo;倘有學生不往學漢文者,即由幫提調將該學生懲辦&rdo;。甚至洋人禮拜天,學生也必須到館學漢學,《堂諭》指出,&ldo;每逢外國禮拜之日,該學生等即不照常到館學習漢文,殊非認真用功之道。&rdo;同樣對於學洋文的要求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