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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莊嚴肅穆的頌歌,也就很難想像虔誠情感的真摯,如果沒有神秘聖潔的教堂,也就很難想像虔誠信仰的崇高,只有進行了時間藝術與空間藝術的動態性綜合,人才有可能達到真摯的情感與崇高的信仰相一致的虔誠高度。因此,在莊嚴肅穆的頌歌中,在神秘聖潔的教堂裡,舉行彌撒這一紀念基督耶穌殉難的宗教儀式,可以說達到了基督教藝術表達的高峰。因為根據基督教教義,正是基督耶穌的犧牲,象徵著救贖世人行動的結束,神與人重新和解並立約,所以神學家認為透過彌撒來重現基督耶穌殉難之前的情景,無疑是堅定教徒信仰的最重要的宗教儀式,因而彌撒成為教會活動的中心。
彌撒做為一項重大的基督教獻祭禮儀,直接來源於《聖經&iddot;新約》:基督耶穌預感到自己即將殉難,因而與十二個門徒共進最後的晚餐,在將無酵餅分給門徒們的時候,說:&ot;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而犧牲的&ot;,在把葡萄酒倒給門徒們的時候,說:&ot;這是我的血,要為你們和眾人而傾流&ot;,以此來暗示自己行將永遠離開他們。所以,在基督教各大教派中,都要舉行以領聖餐為主要儀式的獻祭禮儀:天主教的聖餐用無酵餅,神甫領聖體與聖血,也就是無酵餅與葡萄酒,而信徒只領聖體,也就是無酵餅;東正教的聖餐用有酵餅,信徒可以同時領聖體與聖血,也就是有酵餅與葡萄酒;新教雖然一般不再舉行彌撒,但是仍然舉行領聖餐禮,只不過將葡萄酒換成了葡萄汁。如此顯赫隆重的紀念活動,當然需要在莊嚴肅穆的頌歌與神秘聖潔的教堂之中進行。
基督教的音樂主要以聲樂為主,這是因為最初的基督教教徒認為樂器是世俗的器具,而不是神聖的象徵,人應該用心靈的吟唱來對上帝直接進行讚美,因而致使樂器與器樂長期成為宗教音樂的禁區,一直到公元6世紀天主教教堂才開始使用風琴,而正式使用風琴則是公元12世紀的事了。當時天主教的各大教堂都有大型管風琴,公元14世紀出現可移動的小型風琴,供唱詩班使用,因而被稱作唱詩班風琴,從此,風琴成為典型的基督教樂器。此外,器樂在公元16世紀後期才開始有所發展,主要用在非禮儀性的宗教集會場合,如婚禮音樂等等。
儘管對於樂器與器樂的排斥造成了基督教對於音樂發展的一個方面的極大限制,但是,也在客觀上留下了器樂發展的天地。更為重要的是,基督教對於聲樂的重視,無疑又從另一方面推動了音樂的發展。基督教的聲樂主要取材於《聖經&iddot;舊約》的《詩篇》,而從《聖經&iddot;新約》的《路加福音》取材的福音頌歌,沿用至今的有《尊主頌》、《以色列頌》、《榮歸主頌》、《西面頌》等4首。這是因為使徒保羅曾經說過:&ot;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ot;應該承認,在這一口唱心和的心靈吟唱過程之中,本來出現了眾多的禮儀頌調,隨著天主教在基督教中地位的上升,由教皇主持編定的頌調逐漸成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被稱作平調的吟唱模式頒調。
這一頌調為吟誦式頌歌,音調簡單無伴奏,節奏自由,歌詞選自《聖經&iddot;舊約&iddot;詩篇》。由於天主教對頌歌的吟唱具有嚴格的規定,不僅要求吟唱內容與宗教儀式必須相符,而且更要求吟唱者只能是由教士或指定人員組成的男聲唱詩班,並且進行齊聲合唱,故而教徒唱詩受到限制。東正教有關頌歌的吟唱規定在這一點上與天主教相同。雖然看起來似乎剝奪了一般信徒的吟唱權利,但是從音樂發展的角度來看,這種具有專業性的吟唱活動,無疑為聲樂的迅速發展提供了動力,因而在公元10世紀就出現了多聲,重唱與合唱,奠定了復調音樂發展的現實基礎。
中世紀最著名的聲樂是天主教教會唯一的亦是最理想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