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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此種種,正是康生認為&ldo;文化大革命&rdo;中應當&ldo;革&rdo;文化之命的一個注釋。
第三,廉價佔有。這也是&ldo;文化大革命&rdo;中竊取圖書文物的主要手段之一。比如,宋拓漢石經,據傳是蔡文姬之父蔡邕書寫。國內僅存三件,是異常珍貴的文物,而康生僅付十元就取走了。又如,黃庭堅真跡&ldo;臘梅三
詠&ldo;,也極其名貴,價值數千元,康生僅付五元取走。再如宋畫院仿趙幹起蛟圖,價值千餘元,康生僅付一角錢取走。此外,康生還掠走歷代銅印及雞血、田黃等名貴印章達四百多方,其中包括稀有漢代陳宮、董永等名人銅印,也有現代陳半了、齊燕銘等私人印章,康生都以一方折價五分錢到五角錢掠去。
一次,文管處給康生所要的圖書文物作價略高了一些(實際上比國內最低估價低得多),康生很不滿意。他透過其秘書指責文管處對中央領導&ldo;沒有無產階級感情&rdo;,說什麼&ldo;你們還讓康生同志吃飯不?&rdo;在這種威脅下,只好隨其自便,願付錢由他,不願付錢也由他,象徵性付點以示購買也還由他!在康生看來,只要他看得上的,就應向他進貢,就象當年他家的佃戶理應向他家進貢一樣。所謂付款,無非是想掩人耳目,說明他是買來的而不是白拿的。
據統計,康生用象徵性付款的手段,所攫取的圖書,按國內市場最低估價也得八萬六千三百二十八元,而康生僅付二千三百六十四元,佔估價總數的百分之三;所攫取的文物,按國內市場最低估價也得七萬四千八百二十七元,而康生僅付二百五十二元,佔估價總數的千分之三。這就是康氏的等價交換!無怪乎康生對文管處的同志說:&ldo;我不怕欠帳!&rdo;原來,他知道每件圖書文物的真正價值,他所竊取的圖書和文物,若在國際市場出售,象他自己所說的那樣,&ldo;任何一件都成百萬富翁!&rdo;由此看來,康生不僅是一名盜竊犯)而且是一名投機倒把犯。
第四,掠奪佔有。
&ldo;文化大革命&rdo;前,大慶出土了一塊三十萬年前的玳瑁化石。這是研究地質的珍貴資料,根據國家法令,應為國家收藏,但康生分文未給理為己有。不僅如此,他還挖空心思地要工藝美術公司將這塊化石做成硯臺蓋,並另外精選珍貴材料配製龜形硯身。一九七〇年初,康生透過北京市文管處催促北京工藝美術公司趕緊完成他在&ldo;文革&rdo;前交做的瑞溶化石龜形硯臺。於是,工藝美術公司僱用了一百四十四個工,從山西開採了兩方大紫石,因斷層大多,未做成。最後,又從石家莊買了一塊香油磨石才做成龜形硯身。前後一年完工,耗資八百餘元,而康生僅付四元了事。取用化石,分文不給,攫為己有,硯臺加工費和無以計算的運旅費用都由國家負擔。
這些佔有方式,對康生來說,就是將國家的和私人的圖書文物,統統納入他的私庫。這本來是明明白白的&ldo;歸私&rdo;,而且是&ldo;歸康生之私&rdo;,然而康生卻親自雕刻方印名曰:&ldo;歸公&rdo;和&ldo;大公無私&rdo;。著名藏書家趙元方的書上,本來已有&ldo;趙元方藏&rdo;的印章,康生卻又蓋上了&ldo;歸公&rdo;、&ldo;大公無私&rdo;、&ldo;康生&rdo;三枚印章。鄧拓同志的許多書籍文物,本來有&ldo;鄧&rdo;字標記,
康生卻將其撕去,同樣打上&ldo;歸公&rdo;、&ldo;大公無私&rdo;、&ldo;康生&rdo;三枚印章。可見,康生的所謂&ldo;歸公&rdo;和&ldo;大公無私&rdo;,就是將別人的東西或國家的東西掠奪為康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