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沒有真相(求訂閱求票票)(第1/2 頁)
“當然沒了。”
小倉功雅很誠實的搖了搖頭:“連paypay軟體都沒下載的人,怎麼可能繫結了銀行卡?所以我就讓他明天再給也行。只是沒想到,第二天一整天都過去了,也沒見他人來……”
“好的小倉先生,感謝您的回答。”
道謝之後,東馬看向了坐在公訴席上的日下部誠:“綜上述事實,我有理由懷疑,我的辯護人對現代化網路並不擅用。試問這樣的人,怎麼可能懂得遠端控制煤氣栓,這樣高科技的手段?”
“以上。”
說罷,東馬回到了辯護席上。
幸好庭審現場並沒有多少人,否則就可以稱得上是大型“社死”現場了。
可法庭就是如此。
要想獲勝,就必須要撥開自己血淋淋的傷口,讓所有人看見。
一名38歲,正值壯年的男子,竟然連手機軟體的下載方式都不知道;甚至連電腦右鍵一下就可以選擇重新整理,快捷鍵按f5都不知道……
但這並沒有什麼,可以去嘲笑的。
在如今的大環境中,幾乎人人都配備了一部手機,人人都習慣了從網路上接收各種各樣的資訊,甚至網上購物、社交都變成了潮流。
能在這樣的大群體中,還保持著不做低頭一族初心的毛利小五郎,難道不值得誇讚,而是去嘲笑嗎?
那樣的話,真可謂是時代的悲哀。
“檢察方,還有什麼要說的嗎?”審判長看向了他。
接連兩個證詞,都讓原本看上去確鑿的證據,發生了動搖,變得不那麼可靠起來。
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來看,的確如此。
可他是檢察官,他所面對的敵人,不是被告人,而是律師。
律師眼中沒有“好人”與“壞人”,只有“委託人”。
幫助委託人,完成對方的委託,便是一名律師的職責所在。
如果日下部誠是“東京峰會爆炸案”事件之外的人,那麼作為檢察官的他,一定會在最開始,就進行一番唇槍舌劍。
可惜不是。
身為“人”,他知曉毛利小五郎是無罪的;可身為“檢察官”,即便是被迫起訴了毛利小五郎,也必須要繼續辯論下去。
日下部誠只好硬著頭皮站了起來。
從堆積了不少資料夾的桌面上,拿出了一份調查筆錄。
“這是公安在對被告人進行審訊時,所如實記錄的報告。上面也有被告人的親筆簽名。除此之外……”
他又抬頭看向了審判長:“審判長,我請求展示甲97號證據。”
“許可。”
審判長同意了日下部誠的請求。
甲97號證據,是毛利小五郎接受審訊時的錄影。
畫面中,只有毛利小五郎本人,其他公安人員並沒有被錄在內,也是對公安的一種保護。
“東京峰會的爆炸案,是你所為嗎?”
很輕易的就聽出來了。
東馬確信,這是風見裕也的聲音。
當時負責逮捕毛利小五郎的人就有他,審訊中有他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是。”
畫面中,毛利小五郎坦率的承認了。
“動機呢?”
風見裕也又繼續問道。
“生活不如意吧,所以想要發洩一下。也可能是想引起別人的注意……用警察術語來說,就是‘劇場型犯罪’。”
問題沒有再繼續,錄影畫面也定格在了這裡。
一旦證據確鑿,外加嫌疑人也招供了的情況下,的確可以送檢。
但審訊不過短短几分鐘,就這麼輕易認罪了,實在是讓人覺得萬分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