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很合情合理的事(求訂閱求票票)(第1/2 頁)
東馬請求傳喚的證人,並非是榎本梓。
而是警視廳鑑識課,那位戴眼鏡警官“登米”的女兒。
因為現在並非是工作日的緣故,她自然沒有身穿鑑識課的服裝,而是常服。
但髮型,依舊是劉海搭配雙馬尾。
從五官上來看,是一位略顯可愛的二十代年輕女性。
“我將根據良心陳述真相,發誓不隱瞞任何事情,不說謊……宣誓人,登米加惠。”
“那麼,加惠小姐。”
東馬說著,站起身來,從辯護席上走了出去,來到了證人席旁。
對其詢問道:“請問你的工作單位是?”
“警視廳鑑識課。”
之所以說登米加惠略顯可愛的緣故,是因為更習慣她不笑時候的樣子。
雖然看上去冷冰冰的,但並沒有什麼不太好接近的氣場。
反而給人一種,“這姑娘看起來很冷靜”的感覺。
“那麼,請問4月30日當天,你是否在照常工作?”
4月30日,正巧是週一。
不出意外的話……
“沒錯,是在工作。雖然是公務員,但並沒有想象中那樣輕鬆。有時候即便是在家休息,也會被突然一個電話叫出去。”
登米加惠一本正經的說著,“不經意”間就小小的抱怨了一下。
不僅是鑑識課如此,就連刑事課也是如此。
凌晨四點鐘的太陽都已看得厭倦。
“4月30日當天,東京峰會的國際會場發生了爆炸案,你是否知曉?”東馬繼續提問著。
“知道。”
最保險的提問,就是需要對方用“是”或“否”來回答。
“當天你們鑑識課的人,應該有被要求出動吧?”
“沒有。”
登米加惠搖搖頭,“我們鑑識課的人被公安拒之門外,禁止靠近那兒。”
聽完這話,東馬故作驚訝的問道:“不讓鑑識課的人靠近,那怎麼取證調查呢?”
“現場相關的東西,都被公安直接交給了科警研的人。在搜查會議上,是公安直接提交證據的。”
科警研,是“科學警察研究所”的簡稱。
受警察廳管理。
“也就是說,警視廳鑑識課的人員,都沒法接觸證物對嗎?”
“是的。”
“那科警研的人,有沒有可能提交假證據給公安?或者說公安要求科警研的人,製造出假證據用來迷惑大眾?”
東馬這次提出的問題,像是一記重磅炸彈。
頓時,就在庭審上炸裂開來。
“我反對!”
日下部誠站起身來,反駁道:“辯護律師在做無端猜測,是誘導性詢問!”
“反對有效。”審判長認可了檢察官的說辭。
也就是說,東馬不得再就這個問題,進行提問。
“那換個問題。”
東馬拉扯了一下自己的領帶,“加惠小姐。請問如果提取他人指紋,製作‘指紋膜’的話,是否可以捏造證據?”
“可以。”登米加惠毫不猶豫的回答了,“在曾經發生過的案件中,的確有過這樣的例子。”
“很好。那麼,請放大甲264號證據中,沾染指紋的圖片。”
說罷,東馬的視線便放在了顯示螢幕上。
沾染燒焦指紋的庫門,被放大了佔滿了整個螢幕。
“很奇怪。”
還不等東馬提問。
僅第一眼看見圖片後,登米加惠便說出了這樣一句話。
“哪裡奇怪了?”東馬故作好奇地問道。
“沾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