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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直接導致李彤剛嫁給他沒幾年就主動提了離婚。
兩個人離婚的時候陳欣才三四歲, 小的跟個土豆似的,就被李彤帶走了。
但是李彤的父母卻並不是那類有餘裕到能夠接濟每個子女的。由於他們倆保守且重男輕女的緣故,所以毫無疑問地把錢都勻給家裡的大兒子了。
他們甚至看不慣李彤好好地就這麼離婚了, 沒有按照他們的勸告湊合著繼續過日子的行為, 覺得李彤是給他們丟臉和落人口舌的存在, 基本沒給過她什麼錢。
甚至還覺得她住在家裡很礙眼,幫她帶孩子也很麻煩。
用他們二位的話說就是「討債鬼」。
所以李彤剛離婚的時候還會按月地找陳強要撫養費, 但是等她的工作上了正軌,進市中心的一家正經企業上班之後, 她就基本沒再上門找陳強要過錢了。
基本就是陳強給的話她就拿著,陳強不主動給的話她也就當沒這回事地不催。
「關於他們倆的事, 我知道的也就這麼多了。」曾雄說,「甚至就這些都還是我在別人那兒聽來的。」
倒是側面證實了陳強的部分說辭。
蔣擇挑眉,問:「既然這樣, 為什麼陳強今天還要熱臉貼冷屁股地特意跑去給李彤送錢?」
曾雄拖長音地「這」了一聲,眼珠子轉了幾圈,低聲說,「不就是那麼回事嗎?從前他和他爸媽嫌陳欣是個女孩兒,不想要,所以讓李彤帶走了。」
「他有心二婚,卻還嫌這嫌那地在東挑西揀的,沒想到村裡壓根就沒好姑娘願意跟他這麼個混日子的人,更別提是給他生孩子了。以至於他現在都已經四十幾歲的人了,也就陳欣這麼個孩子。」
曾雄說到這兒喝了口水,然後才繼續道:「而雖然陳欣是個女孩兒吧,但是反正也被李彤養到十七八了,再要不了幾年也就能出社會地工作賺錢了。所以陳強這幾年也就著急地想靠獻殷勤地把孩子的心拉攏回來,為的就是之後能有個人養他。」
蔣擇聽著,腦海中首先浮現的卻是陳欣雙眼通紅地說希望陳強能找一個穩定點兒的工作,少和李彤吵架,多體諒李彤,然後他們一家三口好好地生活在一起的畫面。
蔣擇沉默了幾秒,略微有些不忍地揮開那個場景,又清了下嗓子地問曾雄,「那麼照您看來,陳強因為一時的怒火攻心,所以殺了李彤的可能性有多大?」
曾雄聞言有些駭然,第一反應是跟蔣擇求證,「李彤真的被人殺了?」
只是他這話剛一說出口,就自己拍了一下自己的臉頰地罵自己問的這是什麼廢話。
他自問自答道,「她要沒出事,你們也不至於這麼晚了的還特意來一趟。」
蔣擇沒吭聲,無聲地在等待著對方的下文。
曾雄在認真思忖了幾秒蔣擇的問題之後回答:「陳強這人,說他壞吧,他確實平時脾氣爛地討人嫌,經常沒說幾句就上火了。但是真要說他會幹什麼違反亂紀的事的話,我是不信的。」
「因為他這人充其量就是個窩裡橫,基本只敢對他爸他媽,對李彤這些最親近的人發發脾氣,但凡遇上個有錢有勢的人就不行了,就算真氣急了也就只敢在背後罵罵對方。」
「他甚至跟他的兄弟姐妹那些都不敢完全地撕破臉,最多也就口頭吵兩句。」曾雄說。
他就此舉例道,「就去年的事吧,陳強他弟當時要翻新家裡的房子,但是人在外頭做生意,走不開,所以就讓陳強幫著監工加幹活地做了好幾個月。」
「他弟打電話來說這事的時候,我,老楊也都在場,可是親耳聽見他弟說會按五千塊錢一個月的標準給陳強發工資的。結果呢?房子完工之後一分錢也沒給他。他弟談起這事來,還會沾沾自喜地跟別人罵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