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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擇沒有立即接話。
有些意外地意識到陳強口中的李彤和其他人口中的李彤判若兩人。
而儘管現場摔得亂七八糟的東西蔣擇是親眼見到了的,但他也只是略微頷首地示意對方繼續說下去。
陳強見狀,誤以為蔣擇是信了他的話地鬆了口氣。
他喝了口水,才接著總結道,「反正就是我和她吵了一會兒,然後她就嫌跟我話不投機半句話地讓我有正事就說正事,沒有就滾。還裝大忙人地說自己得趕著回去上班。」
「而我當時雖然生氣,但是也懶得跟她廢話了,穿上外套就走了,沒有多在她那兒逗留。」
蔣擇就對方話裡的關鍵點問,「你走的時候大概是幾點?」
陳強在回憶了片刻之後回答:「具體什麼時間我忘了,反正是十二點半之前的事。因為我到車站等車的時候掏出手機看了一眼,那會兒顯示的就是十二點三十二分來著。」
蔣擇不動聲色地問,「學校對面那個車站?」
陳強應了一聲,而後忽然福至心靈地說,「那兒有車道,肯定有攝像頭,你們不信的話可以去查。肯定能在那個時間的監控裡見到我。」
蔣擇挑眉,記下了這事,回話說他們之後會去的。
他接著問道,「所以她中午之所以特意回家一趟,就是因為你找她?」
陳強點頭的同時表情卻有些怪,看著蔣擇的眼神也變得警惕了點兒。
他問:「你們該不會還要因此追究我的連帶責任吧?」
蔣擇聽著,一時分不清陳強是裝傻還是真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但他還是耐著性子地回復,「不會。只要你沒有參案。」
陳強「哦」了一聲,身上緊繃著的肌肉重新放鬆了下來。
對於蔣擇問的「所以除了你之外,還有什麼人知道她今天回那個出租屋一趟」,他則一概搖頭說不知道。
「反正我誰也沒告訴,至於她自己有沒有和哪個相好的或者是同事說過我就不知道了。」陳強如是說道。
蔣擇順勢而問,「您知道李彤平時有什麼走得比較近的人嗎?」
說完,他又補充了一個關鍵詞:異性。
因為死者李彤身高大約168,也並不算太瘦弱,一個女性要想直接制服她的可能並不大。
包括李彤身上的那些傷口,無論怎麼看都更像是一個成年男性造成的。
陳強報了幾個人名,卻也沒把話說死地補充說,「至少我知道的也就那麼幾個人了。」
蔣擇點頭,在那之後又問了幾個問題,例如既然他們吵架是常事的話,他為什麼要緊張地既關門又關窗的。
陳強頗覺荒唐地指了一下自己,拉長了尾音地反問,「我?」
他否認說:「我可壓根沒做過那事,是李彤自己好面子地怕讓人聽見了才關上的。」
又例如,他在進屋之後有沒有喝過水。
陳強對此有些嫌惡地回答說:「喝了,還是我自己倒的。只不過那個破茶盞髒的要死,喝了我一嘴灰。」
陳強說完,還接著又吐槽了李彤家裡的那些擺設,「不知道那些花瓶啊掛畫啊之類的到底是她買的還是上一任留下的,反正都髒的要死,我摸完都覺得手癢。都不知道她平時下了班之後在忙些什麼,真就一點打掃屋子的時間都沒有嗎?」
蔣擇聽陳強喋喋不休地說了很多,最後構建出了一個全新的版本。
——假使陳強說的話是真的的話,那麼李彤真正的死亡時間範圍就能被縮小到今天中午的十二點半到一點鐘。
而兇手則是在陳強走後才到的李彤家裡。他和李彤或許討論了一些什麼事情,於是引發了新一輪的爭吵,這才導致了現場的一片狼藉,以及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