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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我玩
金子砸刀
三十八
照片是楊阿姨的遺物,她留下的東西並不多,張明生四方收集,也只找到了這一張照片。還是她和我的合照。
我不相信緣分,怕信多了,哪天忽然就認命。可命運真的太過離奇,推搡著我,讓我走到這裡,彷彿在告訴我:上天早已註定了一切,你不要再掙扎。
站在書桌前,看著那張照片,我愣了很久,直到張明生的手臂慢慢收緊,我也沒有完全回過神。
我問:“你早知道照片上是我?”
“不算早,也費了一番力氣,”張明生說,“還是阿海發現,照片裡是他曾調查過的福利院。”
“怎麼不告訴我?我們還能早點相認,”我冷笑一聲,不知道是笑他還是笑自己命不好。
“又有什麼所謂,反正你已經在這裡,”張明生偏頭,用唇輕蹭著我的臉頰,但他沒有吻我,只是更深地將我抱緊,“這是擁抱,”像一個還不認字的稚子,他低聲道,“真奇妙,阿於,這個世界上有這麼多人,我只在你身上學到——這是,擁抱。”
“怪不得你沒有殺我,”我無心應付享受因擁抱釋放的激素的他,繼續淡淡地譏諷。
我跟他的母親有過幾年類似於親情的緣分,講起來,我也算他一個八竿子搭不到邊的親人。
我已經無法分辨自己現在擁有的究竟是什麼情緒,我從未這樣茫然。
“我說了,不殺你是因為你跟別人不一樣,”張明生更深地埋蹭在我的肩頸,似乎在嗅聞什麼,“比大多數人都有意思。”
看見一枚零件,發現它似乎能搭出什麼從未見過的東西,於是就不顧零件微弱的吶喊,將它裝進口袋。待一棟名為“家”的樓房修好,他站在一旁,扭亮最後一盞小燈,忽然覺得這房子很好,因此所有零件也要永久留下,包括最初那一枚。我就是這枚零件,但我並不是意外路過張明生的人生:我受了他母親的恩惠。
恩情是沒法還盡的,因為付出和接受的東西永遠不會一樣。
可是,給我童年以庇護的人,竟然生下了這樣一個小孩。
“她是怎麼死的,”我的手有些發抖。
“她,花了一筆錢,被家裡查到了,”張明生講得很慢,給出了一句看起來答非所問的回話。
她死了,在我從車裡救出張明生的那天,警察剛剛發現她的遺體。時間久遠,我已經不記得那件案子最後的調查結果是什麼,反正這幾年,港島的案子多是潦草收場。
她的人生也這樣結束。
我曾經夢想她能做我母親,我想要一個家。她對我那樣好,彷彿她是我童年苦盡甘來的一份禮物。
結果她忽然就消失了,硬生生地撕開我舊的傷疤,讓我覺得自己像被踢出家門的流浪狗。
我想,她或許結婚了,或許有了新的生活,她應該已經把我忘了。即使後來我長大了,有了自己的生活,在和李譯分頭走的時候,在從老師家離開、望著廚房方向亮著的那盞燈的時候,我的心也還是會隱隱發酸,覺得孤單難忍。
但我沒想過,她已經死了。
現在我真的擁有了一棟房子,一張沙發,一群依偎在一起聽故事並一齊歡笑的人,不會分別,也不會使我淪落到一個人打車回家。我熬過了許多苦楚,自己的,張明生疊加上來的,然後在剎那間回頭,發覺老天爺把我想要的東西扭曲了一番,然後堂而皇之地送給了我。
像古早笑話裡的燈神,許願的人說,我要有花不完的錢,於是他就擁有了粘在手上、無論如何也花不出去的一分硬幣。
張明生仍舊抱著我,提醒我感受身體的存在。我腦袋發脹,深深地嘆了口氣,後杵兩下手臂,撞上他的腹部,示意他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