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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印度當時正企圖按照他們自己的條件結束邊界問題,這可以從一九五四年七月,在西藏協定簽字後三個月,尼赫魯口授的一份備忘錄中得到證實。但是在研究這份備忘錄以前,還必須提到一九五四年關於西藏通商協定的內容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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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印度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在北京簽訂。該協定全文及有關照會載於白皮書第1號第98-10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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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協定毫不含糊地承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協定提到西藏時都稱&ldo;中國西藏地方&rdo;‐‐從英國開始,就把西藏當作獨立國來同拉薩打交道,印度獨立後還試圖繼續這樣做,這一協定正式結束了這種企圖。接著該項協定在序言部分宣佈了著名的&ldo;和平共處五項原則&rdo;,印度稱之為&ldo;潘查希拉&rdo;:
互相尊重領土主權;
互不侵犯;
互不干涉內政;
平等互惠;
和平共處。
五項原則本身並不是什麼新鮮的東西‐‐毛澤東早在一九四九年的一次講話中就曾把第一項和第四項列為中國外交政策的原則,當時使用的也是同樣的字句。有人說,使用&ldo;潘查希拉&rdo;這個字眼應當歸功於尼赫魯;尼赫魯說過,他曾在印度尼西亞聽到過這個&ldo;絕妙好詞&rdo;,並且聲稱潘查希拉淵源於印度的道德傳統。&ldo;潘查希拉&rdo;被恰當地說成是這樣的&ldo;一句流行語,它能使人聯想到某些古老的概念,但它同過去的聯絡又只是限於在一切宗教遺產中都可以找到的那種精神&rdo;,但潘查希拉變成了一個體現了當時印度外交政策的道義願望的口號,特別是標誌並象徵著印度和中國之間友情洋溢時期的開始。當時在印度繼續有人反對和批評尼赫魯的對華政策,但這還只是一股暗流。亞洲的兩個偉大的新興的共和國,朝著未來的革新攜手前進的這種設想,對印度民族主義具有強大的吸引力。&ldo;潘查希拉&rdo;被認為不僅是印度對華關係的指標,而且是所有國家的指路明燈。
尼赫魯在其備忘錄中把關於西藏的協定同邊界問題聯在一起。這份給內閣各部的備忘錄,把上述協定說成是&ldo;我們與中國和西藏關係的新起點&rdo;。他接著寫道:&ldo;根據我們的政策和我們同中國的協定,應該認為這條[北部]邊界是牢固的,明確的,不容同任何人討論的。應沿邊界全線建立一系列的邊境哨所,特別是在可能有爭議的地方,必須建立邊境哨所。&rdo;
這個關鍵性政策指示的意圖是很清楚的:印度應當擴充套件到它認為是自己邊界的地方,然後拒絕同中國談判。中國既然已經在關於五項原則的序言中同意要尊重印度的領土完整和主權,那就只好接受既成事實。
對於尼赫魯和他的顧問們來說,這只不過是把他們從前應用於麥克馬洪線的政策擴大到整個北部邊界:即印度把它自己認為是它的邊界的走向明確起來,並且當作已定界來對待,聽任中國提抗議,而印度則&ldo;拒絕重提這個問題&rdo;。自從尼赫魯公開宣佈麥克馬洪線是印度的東北邊界線以來的四年中,北京方面一直沒有提出異議;中國默許印度於一九五一年接管達旺,表明北京當時並不想就麥克馬洪線挑起爭端。在印度人看來,把這項政策擴大到邊界的其他各段,乃是合乎邏輯的必然步驟。然而,尼赫魯武斷地決定北部邊界的其他地段都是&ldo;明確劃定&rdo;、&ldo;不容討論&rdo;的邊界線,他這個步驟就把邊界問題轉化為爭執,而爭執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