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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個關頭,印度政府中有一名高階官員對政府不提麥克馬洪線問題的決定表示了異議。巴志帕伊(gsbajpai)爵士是英國賴以統治印度的文官系統中最顯要的官員之一,他擔任了印度獨立後的第一任外交部秘書長。
[ 註:秘書長(secretary-neral)是印度外交部的最高階文官,其次是外事秘書(foreign
secretary),再其次是聯邦事務秘書(onwealth secretary)。 ]
一九五二年時巴志帕伊已辭去秘書長的職務,擔任孟買邦長。當時他以邦長的身分寫信給印度外交部,敦促印度政府主動向中國政府提出麥克馬洪線的問題。他警告說,對於中國說來,麥克馬洪線可能是&ldo;英國侵略中國過程中遺留下來的瘡疤之一,中國可能想在修改邊界的基礎上醫治或者消除這個瘡疤,而這種修改可能既不會使我們高興,又不符合我們的利益&rdo;。
尼赫魯和當時正回國述職的印度駐華大使潘尼迦討論了這個建議,並由潘尼迦答覆巴志帕伊。潘尼迦告訴他說,尼赫魯總理認為提出麥克馬洪線問題不符合印度的利益。潘尼迦解釋說,尼赫魯的看法是既然印度已經毫不含糊地公開申明麥克馬洪線是邊界線,那就應該讓中國來提出問題。假如由印度提出,&ldo;就會迫使[中國人]在以下兩種態度中作出選擇:或者是接受我們和西藏過去簽訂的條約;或者是拒絕這個條約,同時建議談判。鑑於歷屆中國政府明確拒絕承認印藏條約對它們有約束力,因此,很難設想中國會採取第一種態度,而第二種態度則將對我們不利&rdo;。
潘尼迦接著說,如果&ldo;中國提出了這個問題,我們可以直截了當地拒絕談這個問題,並且可以採取尼赫魯總理[在他的公開宣告中]所採取的立場,即麥克馬洪線南邊的領土是我們的,因而也就沒有什麼可以討論的&rdo;。
巴志帕伊並沒有被說服。他指出:中國曾經要求解決一切&ldo;懸而未決的問題&rdo;,中國人既然&ldo;從來沒有同意把麥克馬洪線作為西藏和我國之間的邊境線,他們多半不會認為這條邊境線已經確定。當然,他們不到對自己有利的時候是不會提出這個問題的&rdo;。他爭辯說,印度應該乾脆利用這個機會通知中國,印度認為麥克馬洪線是邊界線,並打算把它當作邊界線來對待。中國或者同意,或者對印度的宣告置之不理(聽任人家把它的沉默解釋為預設),或者不同意。無論如何,印度將從而摸清中國的立場。但當時決定早已作出,巴志帕伊最後提出的意見就成了一場已經結束了的爭論的註腳。
第一章 對撞的方針(2)
在一九五四年談判締結關於西藏通商和交通的新協定時,印度代表團沒有提到邊界問題,而且是有意地避開了這個問題。不僅如此,印度人連一九一四年英國同西藏為了履行西姆拉條約而簽訂的貿易協定也沒有提及,而是把這次談判僅僅當作是一九o八年中國同英國簽訂的貿易協定的繼續。
這表明當中國重新在西藏行使權力的時候,印度對西藏的政策也發生了轉變。一九四八年中國國民黨政府曾向印度指出,一九o八年協議三十年有效期已滿,應當重新談判。印度政府當時答覆說,它只承認一九一四年印藏協定有效。正是這個答覆促使中國國民黨政府再度申明:中國認為西姆拉條約以及由該條約所產生的一切都是無效的。
中國似乎認為,印度放棄一九一四年先例,表明印度的立場有所鬆動,並預設西姆拉條約以及有關的協定在法律上無效。當時中國無疑地知道印度打算把麥克馬洪線定為印度的東北邊界線。前面講過,中國也早已表示他們預設這條線;而印度在一九五四年談判中所採取的立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