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嫦娥的故事,基本上是由漢代以前的三種文獻演繹而來:一、《文選》之《祭顏光祿文》注引戰國《歸藏》:“昔嫦娥以西王母不死藥服之,遂本月為月精。”二、《淮南子》“覽冥訓”:“羿請不死藥於西王母,姮娥竊以奔月,悵然有喪,無以續之。”三、《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張衡《靈憲》:“嫦娥,羿妻也,竊西王母不死藥服之,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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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奔月”升格為神話,嫦娥竊藥的動機也出現了兩種截然相反的價值取向,其一,暴君后羿,生性暴戾,民不聊生。暴君偏偏又想長生不老,故向西王母求得不死之藥準備擇日服之,后羿之妻姮娥為了不讓他永遠欺壓百姓,趁其不備將仙丹吃下,頓覺身輕如燕,飄然奔月。其二,天上十日,荼毒人間,神射手后羿為救助百姓射下了毒日頭九個。但被射落的九日皆天帝之子,天帝大怒,將后羿夫婦貶入凡間。西王母同情后羿,遂以長生不老藥相贈,嫦娥於私字一閃念之間將靈藥獨吞,頓覺身輕如燕,飄然昇天,昇天途中,又生恐到達天庭後遭眾仙取笑,惟有改變航向,選擇了月宮這間“吉屋”獨居。
如果抽離了吃藥的正反兩方面的道德動機,奔月的故事在今天看來,幾乎又具備了當代肥皂劇+科幻片的部分基本要素:美女,射擊,夫妻不和,偷竊,磕藥,私奔,飛行,離開地球,另一個存在主義的男人和一隻作為寵物的兔子。
事隔多年,當我們得知“奔”上月球的原來是一個木訥的美國男人之後,我們對月亮的態度似乎也慢慢變得多少有一點破罐子破摔了起來。對那顆遙不可及而且表面荒涼不毛之“球”已經不再有什麼指望,好在對“餅”的控制權還是牢牢地掌握在我們自己人手中。月球在遠,月餅在近,神話高懸,美味當前,照無眠。
與嫦娥奔月的道德動機相比,人為什麼一定要在八月十五這一天從事大規模的團圓活動並且集體進食月餅,理由就要簡單而直觀得多:月既如此,人何以堪?
或曰:月亮代表我的心。
不管有多少月餅被做出來,以不論有多少月餅最後被當作垃圾扔掉,月餅從一開始就不是一種食物。
儘管在《夢粱錄》中就已出現“月餅”一詞,但是直到南宋,中秋食品仍以應節瓜果為核心,月餅並不普及。在月餅界已成信史的,倒是《野客叢談》所記載的一段野史:“元代至正二十六年夏天……至中秋佳話,劉伯溫於月餅內遍置‘八月十五殺韃子’字條,相約起事,各地胡人是夕均被戕。中秋夜民間無不夜飲,乘酒興為之,勢如破竹耳!胡人不識漢字,因而覆亡。”
中秋節吃月餅作為習俗流傳下來,就是為了紀念歷史上的這次“月餅起義”。
可見月餅從一開始就是媒體,後來是媒體,現在也是媒體。它是你也思念我也思念的寄託,傳遞著滿足或者失落的情緒。“共看明月應垂淚,一夜鄉心五處同”,月亮是鄉愁的GPS系統,而月餅則是一枚可以吃進肚子裡的、兼具象徵和實用意義的月亮。古人未嘗今時餅,今月曾經照古人,舉頭望明月,低頭咬月餅,俯仰之間,月餅已經壯大成一個跨時空跨感官的超級媒體。
所以,月餅做得好不好吃與月亮上有沒有水一樣,已經越來越沒有實質意義,作為具有中國特色的大眾媒體,重要的是以不斷美化的包裝和市場佔有率的擴張來鞏固並且維護月餅所代表的那種價值觀念,而媒體就是資訊,只要月亮還掛在天上,只要農曆八月十五的夜空裡仍然滿月高照,月餅就永遠也不會賣完。
月是故鄉明,餅是自家甜。
是媒體總有地方特色,月餅也有蘇式、廣式、京式之別——也正是當前媒體大戰最激烈的三大戰區。
與餃子相比,月餅在外觀、製作以及餡料的多樣性實在要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