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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王劉武來朝。�
3月,立皇子劉德為河間王,劉閼為臨江王,劉餘為淮陽王,劉非為汝南王,劉彭祖為廣川王,劉發為長沙王。�
4月,文帝母、太皇太后薄氏崩。�
令天下男子年20始傅(登籍徵役)。(舊法依秦律,傅年為17)。(傅是一種戶籍登記制。男子成丁登記曰“傅”,從此開始為國家服役。至五十六歲始免。秦簡《編年記》,年十七傅,六十免。二十始傅,寬民政策也。)�
[何按:傅者,夫也,父也。成丁曰夫,成年可為人父曰父。傅,夫,父字通。秦制男17而成丁,至此改之。男子成丁曰“夫”,未婚曰“匹夫”,已婚有子曰“父”。君子成丁曰士。士者,什長也。什長世襲。成丁有儀禮,曰“冠”。]�
6月,丞相申屠嘉卒。�
8月,以御史大夫陶青為丞相。晁錯為御史大夫。晁錯上議削藩。�
秋,與匈奴和親。�
削趙王邑,又削去膠西王六縣。�
以衛綰為河間王太傅。�
與匈奴和親。��
前三年(B154年,丁亥),3歲。�
冬10月,梁王武、楚王戊來朝。�
[時上未置太子,景帝與梁孝王宴飲,從容言曰:“千秋萬歲後傳於王”。竇太后喜之。時諸王有欲反之勢,孝王乃親弟,故景帝安撫之,非出帝之真心,乃撫絡之術也。兄終弟及,殷商之制也。嫡長子繼承父業,周宗法制也。儒家重宗法(禮),繼承主周制。道家法自然,不反對兄終弟及。]�
[何按:《史記·梁孝王世家》褚少孫補記:“殷道親親,周道尊尊。親親者立弟,尊尊者立子。周道,太子死,立嫡孫。殷道,太子死,立其弟。”“方今漢家法周,周道不得立弟,當立子。”�
漢武帝生平大事年表(3)
導演:胡玫 編劇:江奇濤
連載:漢武大帝 出版社: 作者:導演:胡玫 編劇:江奇濤
董仲舒雲:“殷道親親,故立嗣予子,篤母弟,妾以子貴。周道尊尊而多禮文,故立嗣子孫,篤世子,妾不以子稱貴號。(《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文》)�
七代雖父子相傳,所立亦非皆為嫡長子。殷代帝王相繼,自商湯至於帝紂,十七世中之九世皆為兄弟相繼。�
《殷本紀》:“自中丁以來,廢嫡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比九世亂。故春秋所以非宋宣公。宋宣公死,不立子而與弟。弟受國死,復反立與兄之子。弟之子爭之,以為我當代父後,即刺殺兄子,以故國亂,禍不絕。故春秋曰:君子大居正,宋之禍宣公為之。(見《公羊傳》隱公三年)�
徐中舒先生謂,兄終弟及之制,實乃氏族貴族選舉之制,而有母系氏族文化之遺俗也。其說甚正確。故立子之爭,涵有宗法權力之爭。宗法制下,母以子貴。立梁王,則太后仍為母后,操權柄而貴。立太子,則太子母升為太后,太后成為太太后,其權削矣。�
故景帝時立嫡之爭,涵有母權殘餘與父權相爭之涵義。漢世尚母權而重外戚。故《後漢書·荀爽傳》雲:“漢承秦法,設尚主之儀。以妻制夫,以卑臨尊,逆乾坤之道,失陽唱之義。]�
洛陽東宮大火,焚燬大殿、城室。�
晁錯更法令十章,諸侯大譁。�
楚王與吳王陰謀欲反。�
春正月,景帝詔削吳國之會稽、豫章。書至,吳王叛。�
楚、趙、膠東、濟南王,淄川、膠西七國俱反。發兵西向,以“誅晁錯,清君側”為名,史稱“七國之亂”。�
景帝從袁盎議,誅晁錯。七國兵不止。�
2月,遣大將軍竇嬰,太尉周亞夫平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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