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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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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並不常一同吃晚飯,而且我從未替他做過任何一頓飯,所以我們居住的公寓中從未真正開伙過,只除了早餐各自泡牛奶咖啡而已。貪睡晏起的我連早餐也與他錯開。也難怪他會這麼問,我是不煮飯的。

存心出乎他意料之外:

“回公寓吃吧!我可以煮一些菜,應付不來的可以叫外送。”

“我需要準備什麼?”他懶洋洋地笑了,半揶揄我。

我推著他。自己退了一小步:

“胃藥就可以了。”

他笑不可抑,一手擱在白色羅馬柱上,對我散發男性致命的魅力,我同時也瞄到他身後那美豔秘書不置信的表情——幾時見過他的上司笑得這麼開懷?我的心情突然又更好了些,知道他某些面貌只在我面前表現出來的訊息令我有虛榮的快樂。

“七點?”我不耽擱他的公事,問著。

他想了下,點頭:“七點。”

我擺了擺手,往門邊走去。還沒走到門口,他追上來抓住,在我轉身時又吻了我一下。

“怎麼了?”我訝異地問。

“只是想吻你罷了。”他撥著我長髮,瀟灑地轉身回他的客戶那邊。

我抿住唇,笑著離開。也許是因為今天沒抹口紅的關係吧,當我素淨一張面孔時,他會特別欣喜在我面孔上留下吻跡。

再度湯回街頭,心情成為浮浮沉沉,走了之後,我可能會比自己願意承認的思念多更多。但,何妨,也許思念也是一種值得體驗的快樂。

招來一輛計程車,往超市的方向開去。我閉目休息,不得不去承認——我愛他,已由喜歡往上晉升一步轉為愛情。不過,愛情與離開是兩回事;我真切地那麼認為。誰說朝夕相守才是真愛?單方面的感覺,就由單方面去獨自領受,與他會不會愛我沒關係。

會對愛情做這種冷血處理的女人實在沒資格去愛人,是不?連我都要嘆息起來了,真是破壞愛情的規矩呵!

揹著樓逢棠辦出國事宜並不太難,只要我神色一如以往,便不會有破綻。

一來,是因為我沒有收拾行李的習慣。即使打算長期在國外旅行,依然只會拎個小包包,有護照、美金就夠了,其它一切從簡,又不是要去沙漠,還怕買不到衣物用品嗎?二來,樓逢棠不是那種會死盯伴侶的神經質男人。我受不了那種死盯住另一半的人。還硬宣稱那是珍愛的表示,直令人透不過氣來。

我喜歡他,他有諸多優點令人激賞。回想能與他共處那麼久,互相給予廣大自由空間是重要原因。我很訝異自己居然會與他在一起這麼久;即使是我的父母也不曾有那麼久的相處時日。

六點五十五分,我從爐臺上端下一道湯,放在餐桌上,看著一桌的飯菜,我有點自嘲地笑了,像鴻門宴。

有三道大菜請餐廳送來,然後我再做二菜一湯,看起來還真有那麼一回事。再從酒櫥中拿出紅酒與兩隻高腳杯,沒停止我唇邊愈顯譏諷的笑。

洗手做羹湯似乎也正是戀愛中女子為了討好心上人會做的事,看來蠢蠢的,而我居然也下廚了,能不笑自己嗎?

由於我媽是人家的情婦,因此我從未領受到“家”的感覺;又因為一直認為母親生活得極好,更自然而然滅了對“家”的美好幻想。

一個優良的情婦就是不要把居住弄得像個溫馨的家。一個男人倘若真心戀家。豈還會在外頭養情婦?這情況也許不適用於未婚的樓逢棠,但因為“溫馨美滿”的氣氛向來不為我所營造,也所以,這個公寓內從不曾傳出飯菜香。

抓住一個男人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可是我不要哇,不要他的心、他的人、他的愛,當然也就不必施展任何以愛情為名的手段。

今天的破例,只是我心血來潮的餞別宴罷了。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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