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頁(第1/2 頁)
&ldo;情況不符,&rdo;雷恩說:&ldo;這無法說明任何問題。如果你是一個真正聰明的人,為什麼要讓別人看見他?為什麼他要把她放走?為什麼要和她交談?為什麼要把這個人殺死?這些都說明什麼?&rdo;這件事根本沒有規則可言,兩個毒販是被槍殺的,但這種子彈是街頭常用的,兩另外兩個遭到了搶劫,這兩個卻沒有。後兩個人射中的部位並非致命之處也不完全準確,儘管兩個人都是兩彈命中頭部。而另一個被搶劫殺害的人用的是滑膛槍彈。&ldo;我們知道了殺人的武器,還有這酒瓶,從中我們可以找出一些線索。這個人到底是誰?不管他多麼仔細,總還是留下痕跡。&rdo;
&ldo;會不會是一位有正義感的酒鬼。&rdo;道格拉斯推斷說:&ldo;有誰會殺死街頭流氓呢?&rdo;
&ldo;對,對,我知道了。他不是沃利。考克斯。&rdo;可是,他到底是誰?他是幹什度的呢?
凱利想,這次多虧了這副手套,他看到自己的右手上有傷疤。他當時出於憤怒,想制服對手,但那種做法實在不太聰明。現在回想起當時情景,他才意識到自己已經面臨到一種不利的局面。如果他當時讓那位婦女被殺死或者被殺成重傷,或者自己乾脆鑽進汽車離開那個地方,他將永遠不能原諒自己;第二,如果當時有人看見了他的車,他就會成為殺人的嫌疑犯。想到這,他心有一種說不出的厭煩的感覺。現在他成了殺人嫌疑犯。算了,總會有人被懷疑的。在回家之後,他在鏡子中看了看自己,還是那頭戴假髮渾身襤褸的模樣。不管那個女人看見了什麼,那都不是約翰。凱利。他當時的臉上長滿鬍鬚,一臉泥土,頭上頂著又臭又髒的假髮,他那彎腰駝背的形象使他的身材看起來也矮了一截。而且當時街燈昏暗不清,那女人當時只想儘快逃走,對其他事情不會太注意。但是,儘管如此,他還是把酒瓶丟在現場。他記得當時為了奪刀把酒瓶丟在地上的情景,而且由於當時情況緊急,也竟忘了把酒瓶撿回。太笨了!凱利對自己感到憤怒不已。
警方會瞭解到什麼情況?對他身體的描述不會十分清晰。他當時手上戴有手套,儘管手上受了傷,但沒有破皮,也沒有流血。更重要的是,他從未用摘下手套的手去摸這酒瓶。這一點他十分肯定,因為從一開始他對這一點就十分小心謹慎。警方知道的只是一個街頭流浪漢殺死了一名街頭流氓,但是街頭流浪漢和酒鬼有很多。
而且,還有一個晚上他的計劃就可完成了。這意味著,即使如此,他也必須改變自己的行動方式。而且今晚的任務比想像的更加危險。他已經瞭解到有關比利的可靠情況,機會絕不能輕易放過。那個小混蛋很精明,很可能改變他的活動方式。
萬一他改變了交錢的地點怎麼辦?
他會不會經常改換接頭地點呢?
如果是這樣,那他一旦延遲行動就可能導致他整個的偵察前功盡棄,而不得不改頭換面又從頭做起。如果他能找到一種同樣有效的方法,當然也可以,但這種方法目前很難找到。凱利對自己說,到目前為止,他已經殺掉了六個人,第七個是個意外,不能算在內,主要是為了那位太太,但她又是誰呢?凱利深深吸了一口氣。
如果他看著她身受重傷或被殺死,他簡直沒臉去照鏡子看自己一眼。他不得不告訴自己說,他已經用了最好的辦法來處理了那個最困難的局面。在那種情況下,他不得不鋌而走險。但他唯一考慮的是擔心自己的任務失敗,並不是害怕自己會有什麼危險。現在應當把別的念頭拋開。他還有其他的任務。想到這,凱利拿起了電話,撥通了一個號碼。&ldo;我是葛萊。&rdo;
&ldo;我是克拉克。&rdo;凱利說道。至少,這件事仍使他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