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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和楚蓁蓁有關的事,段予書的想法總是最毒、最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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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然而兩人何以結怨至此?這就得從段予書七歲那年的夏季說起。
那一年夏天,某個颱風剛結束,段予書調皮的趁家人不注意,獨自騎腳踏車外出玩耍,卻不慎掉入水溝卡在涵洞裡差點滅頂,就在千鈞一髮之際,被碰巧開車路過的楚家父女發現,這才救了他一命。
段予書差點喪命的跌溝事件,為代代富裕且一脈單傳的段家帶來不小的驚嚇與衝擊,尤其是段予書出生後不久,他的父親便因為癌症不治去世,因此段家大家長,即段予書的爺爺段稟林,對能撿回段家唯一的繼承人段予書一條命,除了感謝上蒼恩典之外,更對楚家父女的救命之恩銘感五內,並且知恩圖報。
段稟林是威名顯赫的政府高官,可是在勾心鬥角的政壇裡,卻是難得的清流與正派。為人剛正不阿的他,當時除了隆重設宴謝請楚家父女外,更規定兒媳婦曾美虹與孫子段予書,每逢農曆年初一及中秋節,都要遠從臺北親自送禮到住在阿里山上的楚家,十數年如一日,從不曾將楚家父女的恩情遺忘。
因此,段予書與楚蓁蓁每年不可避免的有兩次見面的機會,他們的命運被迫連在一起,不知哪天才能解開。
而每次見面,兩個人都免不了展開一場唇槍舌劍。
“你很希望我死?”楚蓁蓁從他的眼底瞧見輕蔑與敵意。
“我怎麼可能那麼壞心?”就算有,他也不可能承認。何況詛咒別人死太沒有口德,他才沒那麼壞……當然,撇開扎草人不算。
小時候,因為詞彙不足,兩個人只要無法明確表達自己的不爽,就乾脆“打成一片”,每每雙雙掛彩。
等到年紀漸長,因為青春期發育的關係,男女有別、授受不親,再加上讀書後畢竟不同,兩個人的氣質大有長進,不約而同都成了只動口、不動手的君子,唇槍舌劍、你來我往,殺得風雲變色。
他總是拿她圓滾滾、肥嘟嘟的外表大肆譏笑,說她像顆大皮球,只想用力踩在腳下,然後狠狠踢到山下。
楚蓁蓁則將他跌溝的糗事不時拿出來嘲諷一番,說好聽點就是他是馬路、水溝傻傻分不清楚的盲劍俠;難聽一點,就老是“倒栽蔥男孩”叫個不停。
兩個人雞腸小肚、半斤八兩,毒舌指數也難分軒輊,幼稚程度更是不分高下。
“哼哼,一肚子詭計多端,天曉得你在想什麼賊計,企圖暗算我!”
“既然是個胖子,就要思想單純一點,別那麼疑神疑鬼。”
“胖子惹了你嗎?我警告你,惹火胖子可是沒好下場的!”楚蓁蓁瞪著他。
也許他並不知道,外型圓胖的她其實有顆脆弱易傷的心,只是她掩飾得很好,不容許別人瞧見,尤其是他——段予書。
她下意識回想起與他相識的點點滴滴,從她五歲到現在十八歲,十三這個數字在她腦海定住。十三年的時間沒辦法讓他們成為朋友,那麼何不拿十三這個數,字為他與她之間似敵非友的關係畫下句點?
她厭煩了和段予書的針鋒相對……是的,她厭煩了,即使一年只見兩次面,她煩了就是煩了。
何況他深深刺傷過她的少女心。去年,那句出自他口中,或許是無心卻絕對將他對她的嗤之以鼻與不屑的心態表露無遺的話,就足以讓她將他列為拒絕往來戶。
話不投機半句多。
偏偏他們一斗可以鬥上一大串,一斗十幾年……他受夠了!
真的受夠了!
段予書不禁想著自己與爺爺、母親十多年來,每年馬不停蹄的從臺北一路峰迴路轉、翻山越嶺,不辭勞苦的跋涉到她家,這樣究竟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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