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第3/4 頁)
花鎮指揮部設立在鎮武裝部,集結地點設在鎮政府大樓前。各村(居)民兵營照此方案制定相應措施。
徐家強說:“聯防隊受派出所和居委雙重領導,工作有衝突時以派出所委派的工作為主,你們雖然沒有編制,屬於合同工,但是你們的職責是協助公安機關維護本責任區的社會治安秩序;負責本責任區內的執勤巡邏、安全檢查,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制止違反治安管理和違法犯罪的行為;協助有關部門對有違法行為的人員進行幫助教育,對監外執行的罪犯進行監督;疏導和調解本責任區內的民間糾紛。
你們在公安幹警的組織、帶領下開展巡邏執勤、堵卡、守候等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的工作。沒有偵查權、審訊權、處罰權,沒有限制人身自由權,不設隊部,隊長由公安幹警薛國棟兼任。”
“聯防隊員是輔警嗎?”聯防隊員問薛國棟。
薛國棟說:“聯防隊員不是輔警。聯防隊員是指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一領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組建以維護社會治安為主要任務,實行專業化、半軍事化管理的群防群治隊伍。聯防隊員不同於輔警,雖然兩者都是為社會治安與穩定服務,在執行任務中都有一定的輔助作用,但是聯防隊員是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一管理,在執行任務中起到輔助作用,而輔警則是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一管理,在執行任務中起主要作用。”
“聯防隊和輔警有什麼區別?”徐軍問薛國棟。
薛國棟說:“聯防隊和輔警的區別在於職責和權力範圍的不同。聯防隊是臨時組織的一種社會治安防控力量,通常由居民自發組成,協助公安機關進行巡邏、防範和矛盾調解等工作。他們與輔警相比,屬於公益性志願服務,並且沒有行政管理權力。而輔警則是由公安機關直接錄用和管理的警察輔助人員,他們具有一定的法律權力,可以進行一些行政執法工作,如交通管理、治安巡邏等。因此聯防隊更多是社群居民幫助社會治安維護,而輔警則是公安機關的一部分,具備一定的執法權力。”
“街道招聘聯防隊員工資怎麼發?”聯防隊員又問。
“街道招聘聯防隊員一般是比較靈活的用工形式,工資發放方式也較為多樣化。一些街道會直接按照工作天數或者工作小時數來發放工資,另一些則是按月發放。一般是透過銀行卡或者現金方式發放工資。建議加入聯防隊員前要仔細瞭解薪資結構及具體發放方式,並與僱主簽定相應的勞動合同以防不必要的糾紛。”薛國棟說。
“街道聯防隊員和派出所聯防隊員有什麼不同?”聯防隊員再問。
“治安員是指在政府公安機關工作的人民警察的輔助力量,主要從事治安巡邏打擊違法犯罪等工作。要求治安員必需是十八歲以上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合法公民,治安員必需是由當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政審證明,由醫院開具的體檢證明的人員。
治安聯防隊是中國大陸的一種群眾性的自防、自治組織,是預防、制止、打擊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輔助力量。
根據國家規定,治安聯防隊的一切活動均應置於基層組織的領導和公安機關指導之下。治安聯防隊本質上是群眾性自治組織,它的權力不是法律授權而得,而是委託而得,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單獨實施具體行政行為。治安聯防隊人數按當地人口、地域、工作量的實際情況而配備。
一般要求縣級建立一支百人以上的專業治安聯防大隊,鄉鎮建立一支十人以上的專業治安聯防中隊,村或居委會建立一支五人以上的治安聯防分隊。”薛國棟說。
徐家坳村民兵治安聯防分隊由九人組成,村委委員、民兵連長、村電工徐軍任分隊長,重點維護夜市、發電站、沼氣站的安全,同時還看護公路珍貴綠化苗木,與別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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