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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菲爾下樓給她買份雜誌,他買了,買下的是《新聞週刊》。真實情況則是另一碼事。20世紀50年代,《新聞週刊》是《時代》的翻版,一家更平和,更沉悶的翻版雜誌,它沒有《時代》的才智,沒有《時代》的熱情,也沒有盧斯的非分之舉。有人認為該雜誌工作人員的質量高於雜誌本身,其中不少是從盧斯王國中退出來的人。雜誌的發行量為一百三十五萬份,遠遠落後於《時代》。有人嫌《時代》偏見過重,這份雜誌就成了他們所需要的軟性的替代。該雜誌歸若干人所有,主要的是文森特阿斯特(vcent astor)上尉,週刊的主要編輯是馬爾科姆繆爾(all uir)父子。1959年文森特阿斯特去世,在紐約流傳著阿斯特基金會打算出賣雜誌的訊息。在人們心目中,高階編輯吉姆坎農(ji cannon)和當時的主編奧斯本埃利奧特是該雜誌最幹練的人才,他們決定自己買下這個刊物。他們有可靠的信譽,對雜誌也有很好的打算,對企業中傑出的年輕人瞭如指掌,自認為是《新聞週刊》未來的理想開拓者。他們所缺的是錢。有一段時間,埃利奧特和坎農試圖自己籌集資金。但是,新聞記者不論本身有多好的教養,有何等的社會關係,一般說來,都很難激起銀行家的完全信任。他們需要的資金總數為一千一百萬美元。他們又吸引了第三個同夥,週刊駐華盛頓辦事處的本布拉德利,一位十分活躍的年輕人。他們三人幾乎天天晚上謀劃如何才能接管這筆財產,才能從繆爾父子手上奪得這家雜誌。競爭愈演愈烈,他們周圍又有了新的購買人,繆爾父子正在千方百計集合一批人。覬覦雜誌的人們不斷將埃利奧特帶去吃飯,他們在飯店巨大的盆景後秘密商量是否能找到一條內部通道。終於,一天晚上布拉德利打電話給埃利奧特說:&ldo;喂,老夥計,我考慮了很久,在這座城內哪裡才有這一筆錢呢?我認定這筆錢在菲爾格雷厄姆的腰包裡。我們為什麼不去見見他?&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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