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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希望我去查出那個人?」
「對。我曾經查過這案子,外貿公司老闆的妻子說他出門時,曾十分高興地同她說只要這筆大單拿下了,就給她換輛車。這麼大一筆生意,老闆的電腦和手機裡卻沒有任何一點與買家的書面往來。因為這個原因,老闆的妻子甚至懷疑他那日出門根本不是為了談生意,而是為了會情人。」
江瑟點開電腦裡的資料夾,把資料發給方商,不緊不慢道:「買家也好,情人也罷,我想找出這個人。」
張玥說趙志成殺人前特地去找了朋友幫忙,約那老闆出去的人肯定是那個朋友安排的人,甚至有可能就是那個朋友本人。
十五年前,柏縣的啤酒廠出了一樁「意外」,老闆淹死了。
十二年前張玥在認識趙志成的時候,他便已經開始用假名,平時出門也只敢用現金。
假如趙志成真的是啤酒廠裡的工人趙志……
啤酒廠的那樁「意外」,應當不是意外。啤酒廠老闆的死同他有關,而他那個朋友成功將這起謀殺變成了「意外」。
正是因為知道這個人的能力,所以趙志成才會在十年前求助於他,要他幫自己殺死那兩個傷害了張玥的人。
兩年後,也就是八年前,那人帶了一瓶柏縣的啤酒和一筆錢,要趙志成去北城綁架她。
那瓶啤酒不僅僅是為了敘舊,也是威脅和震懾。
趙志成被抓後便立即吞下刀片自殺,也不僅僅是怕警察查到十年前的殺人案,他同時也在擔心那個人會找到張玥威脅他。
死了就乾淨了。
不管是警察還是那個人,都不會找到張玥。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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