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死者身份(第2/2 頁)
三歲。
國慶後李芳向家人提出要到蓉城尋找丈夫,把孩子送到父母家,從此就失去了音訊。
李強抬起手,指著左眼,眉毛靠下的位置,說道:
“警官,我姐姐的眉毛下面有一顆肉痣。
她離開家的時候穿了一件黑色的連衣裙,一件米色的外套,和一雙白色的高跟皮鞋……對了,那雙皮鞋是夏天的款式,有點像涼鞋。”
“什麼!”
童然正在記錄的筆停下,抬起頭來看著李強。
清潔工在垃圾桶裡找到的那雙白色高跟涼鞋與李強描述的極為相似,這條線索並沒有出現在尋找屍源的公告上!
“請等一下!”童然意識到李強提供的資訊非常重要,馬上向楊霄進行了彙報。
楊霄帶著白色高跟鞋的照片來到接待室讓李強辨認,他只看了一眼就確定照片裡那雙鞋就是姐姐離開家那天所穿的鞋子。
為了慎重,楊霄讓童然上樓,把裝在證物袋裡的白色高跟鞋拿下來,讓李強仔細辨認。
“沒錯,這就是我姐姐的鞋子!”
李強指著鞋面一條不太明顯的劃痕,哭著說道:
“這條劃痕是小妹弄的。
姐姐為此還打了小妹一頓。
那個時候我就在旁邊……嗚嗚!”
死者疑似李強的姐姐!
楊霄馬上通知技術中心,對李強採集生物標本,與找到的屍骸進行DNA比對,以最終確認死者的身份。
在DNA鑑定結果出來前,楊霄對李強進行了詢問,瞭解到李芳失蹤前後的大概情況。
李芳,明州市本地人,無業。
十年前經人介紹,與源臺省光華市青年男子劉宗保結婚。
婚後兩人育有兩個女兒。
三年前隨著第二個女兒出生,家裡開支加大,劉宗保貸款買了一輛貨車,靠跑運輸賺錢。
十月七日,也就是國慶七天假期的最後一天,有人到家裡來,給李芳帶回一句口信,說劉宗保臨時接到一單生意,要跑蓉城一趟,晚兩天回家。
之後劉宗保就沒有了訊息。
李芳在家等了三天,十號那天帶著兩個孩子到孃家,把孩子寄養在父母的家裡,告訴父母要去蓉城找丈夫,當天就離開了家。
十一號李強跟姐姐通了電話,告訴她大女兒的學校通知家長要繳納一筆學渣費。
李芳告訴李強,讓父母先把這筆錢墊上,等她回來再把錢還給父母。
之後再打電話就無人接聽了。
接待室裡的氣氛有些凝重。
溫紅軍得到訊息也趕了過來,旁聽楊霄對李強是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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