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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面體),或經營同志消費文化(如一九八七年開幕的 Disco Disco),或推動同志社會運動(如一九八六年成立的香港十分一會),這些蓬勃的景象到了九○年代更急速遞進。其中八○年代發生的“麥樂倫事件”,更促使香港政府於一九九一年修改法例,正式透過“男同性性行為非刑事化”;儘管非刑事化之後,香港同志享有的空間依然有限,同性伴侶仍舊沒有結婚和領養兒童的權利(江紹祺),但在爭取平權上,已邁開了第一步。在依然禁忌的社會環境及媒體偏見的目光下,香港的同志文化在各方面正逐步開展,尤其是演藝界的酷兒聲音,更被不少同志運動者及團體視為一個重要的策略位置,其中以關錦鵬於一九九五年在紀錄片《男生女相》中的出櫃宣示影響最為深遠,不但鼓勵了社會上一直處於弱勢的同志社群,同時也為敏感的演藝行業開闢了現身遊走的缺口,而張國榮於九○年代中期的性別姿態,也是在這樣的文化氛圍下催生而成的。當然,張不是第一個先驅者,在他之前,早有妖嬈的羅文在舞臺上以勁歌熱舞演繹男人的嫵媚、在京劇摺子戲裡反串“貴妃醉酒”0,另外還有樂隊組合達明一派唱述《禁色》、《忘記他是她》、《愛在瘟疫蔓延時》等同性壓抑的心聲。所不同者,是張國榮承受的攻擊比前面任何一個先行者都要沉重和龐大;然而,他在舞臺上、電影裡的性別易裝,在訪問裡的雙性宣言,在日常生活中對同志情愛的專注,等等,對香港及海外華人的同志圈層來說,無疑是建立了一個華美的典範——如果真的要問為何“香港”能孕育張國榮這樣的生命奇葩,可以說是這個地方的西化殖民背景、沒有國族身份包袱的輕省、流行文化的主宰意識、文化工業的興盛環境,以及漫長而崎嶇的性別運動抗爭等,這些孕育的土壤,當遇上具備演藝才華和自我主體的張國榮的時候,便開出了驚世駭俗的奇花!是的,張國榮從來都是一個驚世駭俗的人物,他既能在事業的高峰淡然引退,在一片爭議的聲音中毅然復出,在傳媒攻訐的鏡頭下踏上臺板,上演幕幕顛覆主流保守思想的雌雄同體,最後以抑鬱的死結在SARS瀰漫的空氣中墜下,這一切都使他“異”於常人,是異稟、異見、異色和異能!
導言4:“我”是顏色不一樣的煙火(1)
“我”是顏色不一樣的煙火
作為異色的奇葩,開在香港這塊曾經被殖民的土壤裡,張國榮的演藝*得來不易,為他演說歷史,是為以往種種艱難盛放的藝術形象定鏡存格——所謂“禁色的蝴蝶”,是指張的精緻、脆弱、斑斕、玲瓏、驕傲和喧鬧,但卻是被禁絕、禁忌和禁棄的色彩,這色彩不流於世俗,所以為世不容,如同達明一派的歌曲唱道:要寄生在“某夢幻年代”或“染在夢魂外”,只有胸懷開闊、目光寬大的拈花者才能明白知曉。所謂“張國榮的藝術形象”,是以他的演藝聲色作為討論的切入點,分析他在銀幕上的聲情形貌、銀幕下大眾對他的追思,甚至他引起的喧譁與騷動,媒體煞有介事的攻擊,都是這本書的重點,也是張國榮留給我們最珍貴的文化遺產。換句話說,我是將張國榮作為一個“演員作者”(actor…auteur)來研究的,那是以一個“明星文字”(startext)來拆讀電影和舞臺的內容與形式,因為張的特質不單是香港演藝史上罕見和獨有的,同時他的存有(being)更成就了眾多導演的風格。一個演員的“主體性”(subjectivity),除了能建立強烈的典範外,甚至可以改變電影文字中原有的保守或狹隘思想,看張如何瓦解《霸王別姬》與《金枝玉葉》的恐同意識,如何演活非他莫屬的阿飛和十二少,如何以死亡的抑鬱搬演銀幕上下的終極姿態,我們便知道一個“演員作者”怎樣以“生命”建構“生命”:一個自我單一的生命活出無數角色人物的生命及其變奏。正如文化評論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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