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辰兒,你竟然在和孤偷(第2/2 頁)
笞掠而得人情為。”即不經過笞掠而得到口供的,為“”。
第二類為“下”,即“笞掠為下”,意思是審訊時動用笞掠等刑訊的方法才弄清案情的為“下”。第三類為“敗”,“有恐為敗”,是指透過採用恐嚇的手段才弄清案情的為“敗”。
整個審理的過程分為三步:1聽當事人陳述,即使明知當事人有虛假的陳述也不打斷他;
2對記錄中當事人的陳述有矛盾的地方發問,再進一步記錄;
3,對多次變更口供的人,或拒不交代案情的人,經過司法官的同意進行刑訊。
之後就是判決。
也叫讀鞫,判決以後要向當事人宣讀判決叫做讀鞫,讀鞫以後如當事人服判,就開始執行判決;
乞鞫:如果對判決不服,當事人可以要求複審,叫做“乞鞫”,乞鞫可以由當事人自己提出,也可以由當事人的親屬代為提出,但是必須在判決以後提出。
這種審理方式已經很完善了,暫且不需要多做更改。”
說到此,趙辰也是無比的佩服。
這套司法程式甚至於前世都有很多相似之處,西方文明也是在一千幾百年後才建立這種成熟的法律程式。
大秦可是超越了他們一千多年,也正是這種成熟的法制,大秦才保證國家秩序井然,相對六國成為一個清明之國。
這才是大秦不同於六國的根本原因。
“沒想啊,辰兒,過去三年你調皮搗蛋,課睡覺,氣走老師,孤都以為你難堪大任,沒想到你是在和孤作秀啊!
看來你私底下沒少努力啊!其他暫且不談,就是對大秦和六國的治理理念你倒是研究的無比透徹。
看來辰兒你對法家很崇拜啊!!”
“這倒沒有,我只是對法家的很多理念很贊同。
儒家甚至還詆譭法家倡導耕戰、禁止詩書、禁止經商,給人民的帶來戰爭,是愚民。
這我就笑了。
這個世界要是沒有戰爭,只有一個可能!一統!
如果做不到,那麼戰爭是永遠不會停息的。
而“和平,一統”靠的是什麼,可不是儒家所說的什麼“仁愛”與“良心”,而是靠的自己國家的實力,只有自己擁有強大的實力,他國才不敢侵犯,而儒家那套說辭,只是弱者的自我安慰而已。”
“好,說的好,趙高,都記下來,到時候讓扶蘇好好看看!!”
“奴婢領命!”
其實從趙辰一開始說話,趙高就開始記錄了,他心裡認為這將是自己巴結公子的好機會。
果然如此,沒看大王高興連連叫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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