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頁(第1/2 頁)
我豈是他的對手,坐振江湖十餘年,什麼風浪沒見過。雖然當時落魄,可應付我這樣的角色連翻掌的力氣都可以省了。
「啪」的一聲,我死死關上蓋子,簡直想把那些字都悶死在裡面。
心裡倒是不再刺痛,是一種鈍鈍的麻木,畢竟快三年過去了。
唯有難堪常留心間。
那種難堪,象一把砍骨刀,不鋒利,卻有鋸齒,來回的搓拉,最後把自信的風骨硬是給磨斷了,我從此不再強悍。
1 恰是故人來
我,鍾俊海,溫靜,就像音符裡的兜,芮,咪,因為剛好各差一歲,我最大,阿海次之,溫靜最小。其實相互之間也就差了幾個月,可因為跨著年份,連搪塞都不行,我當仁不讓的做了老大,心裡卻一直希望有個哥哥,雖然阿海並不合格,什麼都不肯讓著我。
我的生日很小,記得頭一年去學校報名,因為年紀不夠,硬給踢了出來。也不知怎麼一蹉跎,就跟弟弟妹妹成了同班。
我們一起逃學,然後偷偷溜出去抓蜜蜂,爬山,幹各種自認為有趣的事情。父親對我管教還是很嚴的,只是實在太忙,難免疏漏,所以我總能揪到空子。
一旦東窗事發,我和阿海就很仗義的把所有罪責都扛下來,以保小妹溫靜的周全。結果總是我捱打最多,因為父親的火爆脾氣。
我對鍾俊海印象最深刻的三件事:
其一。
九歲時,我練毛筆字已三年有餘,完全是迫於父親的淫威。尤其到了暑假,每天10頁大字是必做的功課。
當然我也不是省油的燈,兄弟們都在外面等著自己,豈能辜負大好的時光。於是乎,偷偷翻出半年前的墨寶,揀最後的三四頁,或者有時心狠點,索性揀個八頁,作為當日的產量,接下來,只需塗鴉剩餘的幾頁就可交帳了。
如此三四次,父親起了疑心,怎麼質量每況愈下,棍棒之下涕淚交流的坦白了罪行,自此,責令我每頁都必須署上日期,再也偷懶不得。
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我每日心不在焉龍飛鳳舞的畫著,那字也只是讓父親皺眉。
那天下午,父親因為身體不適,難得請了半天的假,在家看押著我寫字。時不時指點一二,我難受得渾身骨頭都癢了。
有個腦袋瓜在門口一探,父親眼尖,及時叫住。
「阿海,進來。」
鍾俊海只得笑嘻嘻的現身,作為闖禍小組的高階成員,我們這幫人見了誰家大人都要躲三分,尤其我父親這樣嚴厲的長輩。
出乎意料,父親沒有象往常一樣繃著臉訓話。
「來,寫兩個字我瞧瞧。」他溫和的對鍾俊海說。
聽說鍾父也有逼兒子練字的嗜好。
鍾俊海一愣,但還是乖乖照辦了。
我識趣的閃過一邊,將筆墨紙硯相讓。阿海狐疑的瞥了我一眼,然後拉開架勢噌噌寫了起來。寫完了,將筆一擱,恭敬的退到一邊。
他臨的柳體,雖然筆劃透著稚氣,架子卻是搭得極好的,且骨骼清俊,已顯出些風韻。
父親在旁邊看著,又比照了我的字,臉上的神情說不清是欣賞還是沮喪。
但自此,他便不再逼我練字,我為此高興了好一陣,阿海更是以我的救世主自居,直到我們為了蠅頭小利再次鬧翻。
其二。
十二歲的寒假,我偶得表姐淘汰的裙子一件,白質綢緞的,有累贅煩瑣的花邊點綴在裙擺,象極了婚紗。我和溫靜驚為天物。於是花心大起,打算舉辦一場婚禮。
作為裙子的現任主人,我當仁不讓的要做新娘,新郎的人選無他,自然非阿海莫屬。
可是他執意要溫靜做新娘才肯就範。
那樣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