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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的高粱,葡萄牙人同期經澳門引進的玉米和白薯,對於中國的人口增長起到了決定性的“床下”作用。從十六世紀到十七世紀,中國人口在八千萬的基數上開始激增,乾隆六年,為一億四千三百四十一萬,乾隆六十年,翻番至兩億九千七百萬。
馬戛爾尼勳爵因而寫道:“美洲的發現與航海活動給中國帶來了也許同歐洲一樣多的好處。”今天看來,實在讓人有點啼笑皆非了。
為全人類做出巨大貢獻的馬鈴薯,在東、西方不同的文化中卻一直揹負著不良的意義,是植物裡的豬。
對馬鈴薯原產地美洲出的土陶瓷所作的放射性碳定年測試結果顯示,馬鈴薯在至少七千年前已被栽培歸化。在前哥倫比亞時代的秘魯和玻利維亞,馬鈴薯不但是當地居民的主糧,而且是文化和宗教的重要元素。印加人崇拜的女神Aro…Mamma,就被尊為“馬鈴薯之母”,印加人並且用馬鈴薯來做隨葬品。
帶著這樣一種對於歐洲殖民者完全異質的文化背景,馬鈴薯在一五六五年首次被引入歐洲時,是作為一件禮物呈交給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手上的。在隨後的幾年裡,馬鈴薯主要是在歐洲各地的植物園裡被當作異域稀有植物展出。而在十八世紀之前,歐洲人普遍覺得馬鈴薯的形狀古怪、恐怖而且不祥,更不知道馬鈴薯應該怎麼吃以及哪個部分可以吃。當然,還是有人做過勇敢的嘗試:由於馬鈴薯與番茄同屬茄科,外形又似勃起的蔭莖,一度被歐洲人當作催|情劑使用。
Larry Zuckerman在《馬鈴薯——改變歷史的貧民美饌》一書中寫道:“過去這四百多年來,馬鈴薯受盡了西方世界對它的鄙視。西方社會曾害怕、懷疑、輕視及嘲笑馬鈴薯。甚至到今天,我們仍使用如‘沙發馬鈴薯’或‘馬鈴薯頭’等負面用語。”
奇怪的是,即使是漢語文化亦沒有替馬鈴薯恢復名譽。“馬鈴薯”這三個漢字,通常只是一種書面用語,“土豆”才是馬鈴薯常用的中文姓名。儘管“土豆”並不用來直接傳達貶義,但是在某些語境中,確有明顯的“木訥”,“愚蠢”以及“消極”的含意。
如果說土豆的大量種植曾間接促成了工業革命,推動了資本主義的勃興,那麼二百年後,土豆在資本主義的全球化浪潮中,再一次扮演了一個微妙的角色。
脫去外衣,搖身一變,土豆就變身為薯條和薯片。
炸薯條,這隨麥當勞征服了全世界每一個角落的金色魔杖軍團,據說由比利時人始創於十九世紀初,流傳到法國之後即大大的風行,故得名為French Fries,將近兩百年之後,美國人又相繼完成了它的本土化和全球化。麥當勞以賣漢堡包起家並且一直以此為主業,不過,它的商標竟不是漢堡包,而是M形的薯條。
麥當勞曾經在香港拍攝過一個廣告,片中的主角是一個小朋友和一名裝束極似解放軍駐港部隊士兵的軍人。起初,在軍營門口站崗計程車兵面部緊繃,神情嚴肅,當那個興高采烈的小朋友向他遞上一包熱辣辣的炸薯條之後,遂笑逐顏開,綻放出燦爛的笑容。
儘管解放軍駐港部隊後來表示由於片中計程車兵並非真正的解放軍而不會追究此事,不過,麥當勞對薯條美麗的這種深信不疑並且為此而不惜冒險挑戰敏感禁區的做法,還是讓人捏了一把汗。
關於中國“麵條族”和“包子族”的互毆,已是老段子了,薯條的加盟,則是最近的事:話說某日落單的叉燒包又一次捱了“麵條族”的狠揍,回頭糾結族人向“麵條族”尋仇,只見薯條一人悠閒地在馬路上閒逛,一票人二話不說,噼哩啪啦拳打腳踢地就將薯條暴打一頓。“包子族”的老大肉包餘怒未消,又照著薯條補了兩腳,罵道:“打了人還敢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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