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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的又見了一面。至少在caresse面前,我們互稱daddy & oy,一起把她哄上車,在安全座椅上綁好,然後笑容滿面,誇張的揮手說。如果你有個小孩子,而且又在乎他/她的感覺,你差不多就會是我們現在的樣子,或者說肯定。
接下去的那個禮拜,星期二的上午,我在晨會之後收到一份快件。開啟來看,是薄薄一本合同樣式的法律文書。一通拐彎抹角的拽文之後,唯一主題是:lyle委託我作那個拔掉他維生裝置插頭的人。差不多兩年之前,那個晚上我們在洛杉磯時的對話,回想起來就像是發生在一百萬年前一樣遙遠而模糊。那個時候,我真的被感動過,也真的相信過,但是,現在,所有都不一樣了。就好像你曾經滿懷虔誠的把最心愛的東西放進「時間膠囊」,許多年之後再開啟,東西沒有變化,但你變了,你身邊的一切都不同了,彷彿命中註定,它再也不可能成為你的心頭之愛了。
我沒有在檔案上簽字,拿了一張報事貼,寫上:「遲到了兩年?!換一家快遞公司吧!—— e」貼在第一頁上,塞進信封,讓秘書拿去快遞到greendale。整個上午沒受到任何迴音,沒有電話,沒有留言,我以為就這樣了。午休回來,卻發現那個牛皮紙信封又出現在我辦公桌上。我的報事貼上又粘了一張報事貼,上面寫道:
「請注意起草日期,九月份之前我們有法律關係,不需要這個。這件事是你答應過的,請信守承諾在倒數第二頁的虛線上簽字。—— l」
我一個人在辦公室裡搖頭苦笑起來,自言自語:「他到底想幹嘛?」又撕了一張報事貼粘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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