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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禁制令一般為期三個月,到期後可以申請延期至六個月。如果法庭果真簽發了禁制令,caresse就有可能在lyle那裡住半年之久。我不能總在那裡陪她,而這段時間正是開始認人的時候,到禁令期滿,她差不多九個月大,想睡覺或是肚子餓的時候會粘著保姆,而不要我抱。美國的法庭並不像中國的那樣,沒有婦聯之類的地方可以訴苦,也並不傾向於把孩子判給母親,甚至是小嬰兒也一樣, 這張禁制令不僅僅關係到這六個月的時間,而且在離婚官司裡面也會派上用場,不單能證明lyle完全有能力照顧好小孩子,還將不斷暗示我是個腦筋不正常的、危險的母親。
不用acdenton提醒,我很清楚,這場聽證的重要性。女僕還有保姆的證詞,我在精神科醫生那裡的就醫記錄都可能對我不利,雖然我沒有造成實際傷害,也主動去看醫生,態度可以算積極。但lyle那方面提出來的要求也不「過分」,要求「監督」而已。我肯定會被要求去做精神科鑑定,醫生一般不會給出很肯定的意見,即使結果不壞,也將是勝負對半,只看法官怎麼判了。
星期五上午九點半,曼哈頓下城,lafayette街60號,紐約市家庭事務法庭所在地。我從沒來過這個庭,lyle一定也很少有機會看到frankl或是leonard街的路牌,他去過banadesh,對加德滿都可以說很熟悉,但就像ca說過的,對某些人來說第二十三街以下的紐約是不存在的。
lafayette街60號是棟灰色的現代建築,不很新,冰簡陋,專門處理虐兒,領養,監護權,探視權,家庭暴力,父權,青少年犯罪之類的案子,似乎所有小孩子的噩夢都集中在這裡。
我帶著caresse一起去的。因為沒找到合適的保姆,搬出來之後的頭兩個禮拜,我去任何地方都帶著caresse。nick說起過一次,他可以幫我看孩子,就一個上午應該沒什麼問題。我說好啊,caresse很愛睡的,只要看著她就行。但幾秒鐘之後,兩個人都反悔了,他說他恐怕幹不了這個。而我腦子裡全都是寶寶從床上滾下來,或者杯熱水燙到的情景。強迫症,產後抑鬱的表現之一,我可能真的通不過精神鑑定。
我在五樓一間辦公室外面看到lyle,那是我們分居之後第一次見面。在那之前,我一遍又一遍的提醒自己控制情緒,一舉一動都要小心。我懷疑自己會做不到,但事到臨頭,反而顯得那麼容易。
我們互相打了招呼,他走過來俯下身看嬰兒車裡的caresse,抬頭看看我,我點點頭,他兩隻手拖著她胳肢窩下面把她抱出來,橫抱在臂彎裡。在他手裡,三個月大的穿著奶白色連身衣的caresse又顯得像剛出生的時候那樣嬌小。
他逗了她一會兒,嘴裡說著:「你變成大姑娘了,care,還記得爸爸嗎?care?」等等等等。直到caresse不耐煩了,臉上的表情由晴轉陰,眼睛紅了,兩邊嘴角彎下來。他不知道怎麼辦,我趕緊接過來,豎起來抱著,衝著那張粉白的小臉說:「caresse是大寶寶了,不喜歡橫著抱,對嗎,寶寶。」
他看著我們笑了,摸了摸caresse的腦袋和後背,問我:「最近過得怎麼樣?」
「不錯。」我回答,心裡覺得我們可能算得上是最心平氣和的原告和被告了。
「能告訴我,我們為什麼在這裡嗎?」他朝我低下頭來,看著我問。
我看著他的表情,超然的無所謂的表情,一時間說不出話來。可能,對於他來說,除了他想要的,他不想要的,其他所有事情都不重要吧。
「不如我們回去好了,律師們可以處理剩下的事情……」他說的輕鬆溫柔,像曾經的無數次一樣不可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