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咪咪出手啦(第2/4 頁)
衝動。
是啊,再也不是當年那個兩手空空什麼都沒有,什麼都不懂的她了。現在, 她什麼都有了:有了錢, 有了財產,想幹什麼就能幹什麼,做什麼都可以順理成章:她可以毫無顧忌地帶著孩子到世界上最好的醫院去治眼睛;她要把女兒的一生都安排好,自己所有財產都留給她。也好贖回自己的罪過, 讓女兒享一輩子富貴榮華。
可這件事到底該怎麼辦呢?
有時候, 咪咪也有良心發現, 也去為凌姍想過。她覺得自己這樣做肯定是對不起凌姍了,但也都是實在沒辦法的事。
本來嘛, 凌姍應該是自己的大恩人吶, 按說, 自己這初入江湖的應該是知恩圖報的。
可偏偏她又覺得無法報答。
因為咪咪很清楚, 像凌姍這樣高學歷又有修養的人, 錢在她那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如果她去提出要認回自己的女兒, 那麼像凌姍這樣明事理的人, 咪咪也相信,即便凌姍她再捨不得,在法律上,她也得把孩子還給自己的。
可是轉念又問自己, 孩子到底和自己合適還是跟凌姍合適,更有利於成長和發展呢?
顯然,在教育孩子方面凌姍肯定比自己強啊?自己一個初中文化,不看書不讀報的,又身處在這骯髒的經濟圈裡,顯然是沒優勢的。那麼,自己真要這麼做,那是不是又會坑害了孩子呢?
咪咪心裡明鏡地知道自己是個什麼人。自己這些年就是在走鋼絲啊,一天到晚都在顫悠悠地過日子,萬一哪天一腳下去踏空,那就會自栽了,沒爬起來再走的機會,而是去牢飯了,甚至……
她終於不敢往下再想了。
還是先不認為好吧? !
咪咪不止次地這樣勸自己。
勸可是勸,雖然成破利害也看得明白,可是, 那種帶有緣特殊的感覺和別樣的衝動都使她無法平靜。
特別是在她每天晚上和金大雄在一個床上同眠的時候, 這種情感刺激尤為強烈。
嗨!我這究竟乾的什麼事兒啊? ! 人家含辛茹苦地為你養女兒, 等於救了你女兒的命, 可你卻……卻佔有了人家的男人……這,這太有點說不過去,缺德了吧?!
別看咪咪生話上放蕩勾引有婦之夫,但她有時真的還能良心發現,設身處地的為別人想想。
甚至想用結束和金大雄的情人關係來報答一下凌姍,也真試了好幾天,竟然沒和金大雄做那事兒。
但最後她還是被那難耐的折磨人的強烈慾望所戰勝,不得不使她屈服了。
經過這麼幾番的折騰, 和反覆的思想鬥爭,咪咪終於決定跟著感覺走,把什麼良心不良心的放在一邊:
良心值錢麼?只要凌姍開個價,我給錢就是了。
咪咪終於決定:既不離開金大雄這個男人,也不放棄秀秀這個女兒。
缺德就缺德吧! 不缺德,女兒就不會屬於自己呀。
咪咪咬著牙,心裡在發狠地說:
要,女兒我要, 男人我也要!他們都應該是屬於我的, 他們是上天對我的恩賜!
對不起了, 凌姍。這可能是你前世欠我的孽債吧。
別怪我。
我會給你一大筆錢補償的!
那麼,決心已定,咪咪又面臨著另一個選擇,那就是先奪回女兒,還是先奪回凌姍的丈夫?
咪咪在反覆地掂量:如果先奪女兒吧, 要奪不成的,那弄不好還會連金大雄都給丟了。
所以最後她還是決定:
先奪取凌姍的丈夫。
要讓他們矛盾激化,達到他們迅速離婚的目的。只要他們離了婚,她立馬就和金大雄辦理結婚登記,做合法夫妻。只要有金大雄在自己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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