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咪咪出手啦(第1/4 頁)
咪咪很煩躁。這些天她一直鬧心,看什麼都不順眼,別人說什麼都不好聽。三句話不來就莫名其妙地發脾氣,摔東西。
甚至一聽到樓下大廳或包房裡傳出的浪笑和練歌聲都鬧心。
是什麼原因導致她變成這種性格呢?
原因是因為一個誰都不知道的秘密。
那一年,咪咪高中畢業,參加了市報記者招聘考試,就認識了報社的工商記者部一個男主任,那人答應幫她調到報社,這一來二去的約會,不但當記者的事沒辦成,自己反倒成了那個男人的情人了。
兩人頻繁地約會,她很快地就懷孕了。
男人要她打胎。她不肯,她要用這孩子要挾男人離婚娶自己。
她對男人說,如果你不和你老婆離婚,她就腆著肚子或抱著孩子去你的單位鬧。
男人是報社工商記者部的主任,正值春風得意之時,提拔做副總編輯只是時間問題,況且他老婆也在一個單位,是社會新聞部一個挺知名的記者。
在那個年代,個人私生活總是和政治前途與仕途息息相關的。如果發現某人有“生活作風"問題,那麼別說是入黨、提幹,就連漲工資都沒你的份兒,弄不好,一張8分錢郵票就把人給打發了。
如果她真的去報社這麼鬧,那這男的一切可就都全完了。
男人也知道,咪咪這人初生牛犢,能說就能做,是完全可以幹出來的。
無奈之下,男人便答應和老婆離婚後娶她。但條件是時機不成熟,市委正在考核提拔,所以不能馬上離婚,要等副總編提完以後。
咪咪很崇拜報社副總編這個職位,到那時,男人就是市裡副部級幹部坐小車的了,要錢有錢,要多風光有多風光。這對自己將來的生活會有多大的影響啊?
基於這個想法,天真的她同意了男人的意見。
他們在被窩裡約定:
孩子生下之後。如果男人還不離婚,就任憑她抱著孩子去報社裡鬧。
剛入社會,還懵懵懂懂的咪咪,則信以為真了,此後,男人就把她送到郊區租來的一幢房子裡,還僱了個保姆伺候著,謊說自己去北京中央黨校進修,就再也沒來過。
直到孩子生下來後,咪咪再去報社找他時,傳達室的人告訴她說,那男人兩口子都已經調回湖南老家好幾個月了。
被騙了,騙得如此慘!
這可怎麼辦?
咪咪把這孩子看成了孽根:
有這樣的爹,這孩子還能好得了麼?況且,這孩子生下來就視力非常的弱,幾近失明,她一個連工作都沒有的女人,又怎麼能養得了這樣一個病秧秧的孩子?
於是,咪咪便把這孩子給扔在了孤兒學校大門外的一棵大樹下。
因為孤兒學校有個附屬的保育院,專門收養遺棄嬰兒的。所以一些私生子的父母常常把孩子遺棄在這兒,目的就是想讓保育院收養。
話說遠了,咱還說現在。
這些天來,咪咪的腦海裡就時常浮現出當時的情景,耳畔迴響著那孩子的哭聲。
她常常地會被會被那個迷迷茫茫大風雪的黎明, 自己懷抱著被小花被包裹著的孩子, 在公路上步履踉蹌地走著哭著的情景所纏繞……
因為她基本可以斷定,凌姍和金大雄夫婦收養的那個盲女秀秀,就是她遺棄在孤兒學校門旁的那個親生女兒。
這應該是千真萬確的。
為此,咪咪曾多少次側面向金大雄求證抱養及孩子的細節,全都一致。
其結論就是秀秀應該就是她當年扔掉的那個孩子。
雖然當時自己實在是迫不得已而為之,這麼多年來,咪咪卻一直都在受著良心譴責,近而多次產生了要找回女兒的強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