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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大成勢成騎虎,鬆了手,卻把頭盔拿下直往他頭上砸:
「不識相,就討打!」
老許痛的叫起來:
「哎呀‐‐別,給你!」
把身上僅有的六十塊錢掏出來,還有一個戒指一個諾基亞。
「這手機得四百塊吶!」
「諾基亞?四百?」
看來是 a貨‐‐如今當然喚「山寨」。
範大成見豁出去動了手,好歹也撈幾百塊,一把搶去塞進口袋待要跑掉。
「先生,行行好,錢和戒指連手機都給了,求你把駕駛證和行駛證還我吧‐‐」
又哀懇:
「補領得天,幹不了活掙不了錢,手停口停……」
範大成想了想,也對,搶了這些證件也沒什麼用,碰到公安截查更麻煩,扔掉不如還他。範大成算是個善良劫匪。便隨手掏出證件還給受害人。
老許謝了又謝,急急開車走了。
範大成在路上蹲下來,檢視他的「戰利品」,攤開一看,咦?再探探口袋,嚇?怎麼?把口袋翻出來細看‐‐「完蛋了完蛋了?剛才還他證件,我的身份證也一併交去!」
不會吧?
再仔細全身檢查一遍,嚇出一身冷汗!
他的身份證因「一念之仁」落到受害人手中,這個把柄是雙手奉上的!都怪自己少根筋,他確實一事無成,還喚什麼「大成」?肯定被舉國通緝(自視甚高吧?)……
從此,範大成開始了逃亡生涯。
像所有畏罪潛逃的人一樣,不敢回家,也無法走遠,東躲西藏使假證,有上頓沒下頓過日子,頭髮脫落變成半禿,沒一個晚上睡得好……
一到網咖耗時間便下意識上網看看「通緝」名單上有沒有自己名字,會不會已佈下天羅地網?受不了。
熬不過去‐‐算了算了, 2009年這個悶熱的夏夜,範大成投案自首。與其終有一天落網,自首還可減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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