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這是我大閨女(第2/4 頁)
子,一輩子沒做過一件讓人指脊樑骨的事,真正是個講規矩的老派讀書人。
窮人裡也有壞心腸的人,富人裡也有好心腸的人,好人壞人不是用窮富來分的。
後來跟三舅聊天聊多了,書香才知道,那個年代在農村,沒有人會去打官司,甚至生了病也沒人去醫院。
絕大多數人祖祖輩輩以家族為依託,在遠離官府的地方按照祖上留下來的規矩過著平平淡淡的日子。能生就生,不能生就死。
能走出去的人是少數,這樣的人會跳出那個圈子,走向更遠的地方。
太混蛋的人也少,會被村民不容,過不下去也會走,或乾脆被人趁機幹掉。
大姨領著表姐杜艷回了一趟山東老家,表姐回來說山東家就那條河好玩,水真清。
書香媽被大姨的老家之行刺激得一直跟書香講山東老家的人和事,書香就問媽媽,想不想回老家看看。
「怎麼不想,可是我回不起啊,那一個村裡,哪家都是親戚,一家買二斤點心我也買不起。這輩子怕是回不去了。」母親的聲音裡有深深的遺憾。
因為只有書香一個孩子,所以書香家的生活條件非常好,每天吃著大米白麵,書香卻覺得鄰居家的飯菜比自己家的香。
書香對別人家的窩窩頭很感興趣。
在別人家門口看到做窩窩頭很簡單,就依樣畫葫蘆,自己回家用開水燙了點苞米麵,在鍋裡蒸了幾個窩窩頭。
因為沒放面起子,蒸出的窩窩頭硬綁綁的。
母親下班回來看到書香的「傑作」哭笑不得,點著書香的小腦袋說:「這是你做的,你可都給吃了啊。
院兒裡有的人家大多糧食不夠吃,男孩兒們半夜會被餓醒。
很多年以後書香才知道,童年的這些經歷會影響人一輩子,餓過肚子和沒餓過肚子的人,對地位金錢的認知是不同的。
在那個年代,書香媽的教育理念可謂超前,她經常在外人面前說書香從不拿家裡的錢,不亂買東西,懂事。
早熟的書香總是做著母親想讓她做的事,時間長了竟變成了自覺。
書香慢慢長大,看著還沒穿過幾次就小了的衣服,不再讓媽把衣服送人,而是在衣服的下擺處接一塊繼續穿,這個習慣一直維持到書香上大學。
院裡的大人們教育自家孩子時就會以書香為榜樣。
「你看人家書香,家裡就一個孩子,條件那麼好,什麼不能買,卻穿得那麼樸素,學習也好,還孝順。」
三姨夫每年都要回濱城參加整黨(當時對黨內學習的一種說法),一呆就是幾個月。
書香三年級的時候照了一張全身像,兩根辮子捲起來紮在頭上,上身穿著白襯衣,下身穿著一件漂亮的綢布花裙子,微側著身子,胳膊上別著一個三角型的紅小兵袖章,右手背在身後,左手握著一本語錄放在胸前,臉上的表情嚴肅認真,看起來像個十六七歲的大姑娘。
回濱城整黨的三姨夫拿走了這張照片,據說放在家裡很顯眼的位置,來個人就笑眯眯地跟人說:「這是我大閨女。」
後來書香覺得,其實照那張像也是為了給三姨夫拿走吧,不然,無緣無故的,怎麼想起讓她照像了。
三姨又生了書香的小妹妹,月子裡沒坐好,回老家在婆婆那兒又受了暗氣,三姨精神就不太好,嚴重時會滿山跑。
精神不正常的人,不知哪來的力氣,跑得飛快。
三舅為了追三姨,雙腿有時會被草棵劃得血肉模糊。
三姨夫帶著工資下鄉,生活條件不錯,常幫助兩個住同村的妹妹。
可是兩個妹妹在嫂子與老太太的矛盾中只能向著自己的媽。
三姨本來就不是什麼好脾氣,氣極了,乾脆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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