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進錯屋,認錯人(第2/2 頁)
林晚夏唯一的盼頭就是長大了能離開這個家,誰知道才剛滿十八歲,朱巧雲就開始給她張羅婚事,擇偶標準就一個,彩禮要多。
找了兩年,終於找到了理想買家。
朱巧雲收了隔壁村程家五千塊的彩禮,讓她嫁給程家的傻兒子。
要知道,在宏光村大多數人家年收入才五百塊左右。
一般人家娶媳婦兒會給六百到八百元的彩禮。一千塊已經是富人家娶媳婦兒的標準。
五千塊,無異於明著賣掉林晚夏。
林晚夏無依無靠又生性怯懦,委屈成這樣也只敢躲在雜物間裡哭。
偏同齡的堂妹林瑤瑤跑過來跟她顯擺自己交的男朋友多好多好。
還說朱巧雲說會拿著林晚夏的彩禮錢再湊一點兒買一艘小漁船給她哥林有志。剩下的錢就給她當嫁妝,讓她風風光光嫁給心上人。
泥人尚有三分土性,何況林晚夏還是個大活人。
絕望的林晚夏被林瑤瑤激的頭腦一昏,抱著“我不好過你也別好過”“大家一起死”的念頭,要去睡林瑤瑤的男朋友。
至於睡錯人這事還真不怪原主。
在朱巧雲和林瑤瑤嘴裡,她挑的物件英俊瀟灑、人高馬大、能文能武、勤快……總之是萬里挑一的好兒郎。
恰好林晚夏去送兌了牲口配欄用的藥水時,船上有兩個符合年齡的青年,她理所當然選擇了又高又帥那個。
沒想到竟然睡錯人。
本來睡錯就睡錯了也沒人知道,偏林晚夏當時氣昏頭,走之前還寫紙條留言給林瑤瑤,這才被匆匆趕到的朱巧雲一家抓了現場。
***
雜物間是用漁船上換下來的鏽鐵和破木板拼成的,並不結實,林晚夏這麼瘦弱幾腳就踹出個能出來人的大洞。
她又不是原主,才不會傻傻地被關在這裡哭。
林晚夏已經二十歲,完全可以要回房產自立門戶。
要房產得要村幹部出面,林晚夏二話不說直奔村長家。
村長聽完林晚夏的來意,一臉為難,“咱農村跟城裡不一樣,不認十八歲成年。你看村裡單獨分戶的都是結婚的男青年,就算你情況特殊,哪怕招個贅婿你也得結婚了才能單獨分戶吧?”
林晚夏:“……”
不分戶的話,在還沒一代身份證的情況下,想出個門就得要戶口本和介紹信,還不得被朱巧雲拿捏死?!
“還有……”村長戴上老花鏡,從寫字檯抽屜裡扒拉了半天,找出泛黃的紙,“當初你四叔四嬸領養你立的字據上寫的很清楚,等你結婚就會把房子還給你當嫁妝。我跟其他幾個村委以及你大伯都是摁過手印的證人。”
林晚夏:“……”
所以,她想要回自家的房產,還得先結個婚?
問題上哪找一個現在就能跟她結婚,還能在她想離婚的時候就離婚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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