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進錯屋,認錯人(第1/2 頁)
【全書已寫完,構思番外中,所以沒點完結】
1982年,夏。
島城宏光漁村。
大清早林家院子外就擠滿看熱鬧的人群。
地上躺著剛從海里撈回來還昏迷不醒的林晚夏。
朱巧雲戳著自家男人額頭怒罵。
“你們林家就沒一個好東西!尤其是林晚夏!我供她吃供她喝養她十多年,她竟然搶瑤瑤的物件?!”
“跟她那娘一樣不要臉!白眼狼!忘恩負義的小娼婦!跳海做戲給誰看呢?怎麼不淹死這個小賤人?!”
“……”
林根生聽不下去,小聲辯駁:“夏夏又沒真搶,剛還差點淹死,你別不依不饒的。”
“林晚夏那是沒真搶嗎?她那是睡錯人了!真是老天有眼,沒讓林晚夏這個賤人得逞。”
朱巧雲一邊罵罵咧咧一邊拖著渾身溼噠噠的林晚夏扔進雜物間,鎖門,轉身,掐腰罵籬笆外看熱鬧的街坊鄰居。
“看什麼看?小心看到眼裡扒不出來。一個個不用出海捕魚的嗎?看熱鬧能看飽肚子是不是?別人家的事別那麼好奇,也不怕長針眼!”
罵完鄰居又罵林根生,“你木頭樁子一樣杵在那兒是等著程家打上門嗎?還不換上衣服去程家認錯!要是程家這樁婚事黃了,看我怎麼收拾你!”
“……”
街坊鄰居們見沒熱鬧看,議論著離開。
有好事的村民來晚了,不明所以,跟身邊的人打問:“誰惹朱巧雲不高興了?她怎麼又拿夏夏出氣?”
“這次林晚夏還真不是被冤枉的。朱巧雲說夏夏勾引林瑤瑤未婚夫,被朱巧雲堵在床上。”
“不是吧?夏夏這麼老實的孩子怎麼能幹出這樣的事?”
“兔子急了還咬人呢!要不是朱巧雲要把林晚夏‘賣’給程家的傻子當媳婦兒,她能做出這種事?”
“唉!這事要真辦成了林晚夏倒還不冤,問題是林晚夏上錯床睡錯人了!可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聽說她睡的是林瑤瑤新談那個物件的老戰友。”
“夏夏這孩子真是太苦命了。”
“……”
***
狹小的雜物間像蒸籠一樣悶熱潮溼,滿是令人作嘔的魚腥味。
林晚夏乾嘔一聲,緩緩睜開眼,一手撐地,一手捏著額角坐起身。
黑碌碌的大眼打量著四周,眼底一片茫然。
頭一陣刺痛,走馬觀花的被迫接受不屬於自己的記憶。
半晌後,林晚夏理清事實。
她穿成了一本軍婚年代文中的炮灰。
炮灰到什麼程度呢?
在全文中只有不到一百字的存在,起的作用就是來襯托惡毒女配林瑤瑤有多壞。
至於她自己的下場就是睡錯人,投海自盡。
總之就是個徹頭徹尾的悲劇人物。
記憶裡顯示小時候原主娘為了回城拋下他們父女。
沒兩年,她爹出海再沒回來,一直跟著四叔四嬸過。
四叔四嬸收養林晚夏也不是因為親情主要圖他們家新蓋的房子。
四叔四嬸一家四口住三間正房,她只能睡在雜物間。
雜物間裡堆滿了捕魚用的漁網漁具,只剩條一人寬的過道。
林晚夏就像小龍女一樣,睡在這條過道的半空中。
只是她睡的是像吊床的漁網而不是繩子。
寄居自家屋簷下,日子同樣不好過。
四嬸朱巧雲日常對她非打即罵。
家務活都是林晚夏做,一不如意還不給飯吃,衣服只能撿朱巧雲或者林瑤瑤不穿的舊衣服。
每一天都是度日如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