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醉人”的糾紛(第3/5 頁)
點了,就是未遂,放心吧。來,繼續幹。”
“幹……黃律,你下午還要出庭,你……還能開車嗎?”郭小偉在一旁小聲提醒。
“沒問題。”黃燦燦扭過頭,對中年男子說:“我跟你說,我是律師。這個酒後駕車要分是酒駕,還是醉駕……
黃燦燦端起酒杯,唾沫橫飛:“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並且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於80毫克為酒後駕駛;酒後駕駛,行政處罰,不構成犯罪,這就無所謂嘛。
“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毫克為醉酒駕駛,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不過判刑不重。但有些職業就不能幹了,比如我這個律師職業。
“如果非要知道自己是不是酒駕或者醉駕,嗯,這麼說吧,以一個成年男子、中等身材為例,一杯啤酒下肚差不多就是酒駕,三兩低度白酒或者兩瓶啤酒就是醉駕。當然,使用這個方法判斷也因人而異,體重輕的人,更小的量就會構成酒駕或者醉駕。”
“那你今天怎麼樣?還行嗎?”中年男子問。
“沒有問題,不到兩瓶啤酒,我這體型,身高一米八五,體重八十五公斤,達不到醉駕標準。”
酒局結束,黃燦燦已是面紅耳赤,他和郭小偉並排走進停車場。
“黃律,你還能開車嗎?”郭小偉又問。
“能開,我自己的量我自己能掌握,再說,警察不會在這個時間點查酒駕。”
黃燦燦不知道,附近有一雙眼睛正在像餓狼盯著獵物一樣盯著他。
這雙眼睛正是時磊,今天偏偏他是單獨行動。時磊推著摩托車,像膏藥一樣貼在黃燦燦和郭小偉的屁股後面。
黃燦燦鑽進駕駛室,郭小偉坐進副駕駛座。
黃燦燦的車開出了停車場,行駛五、六百米後,車後傳來一聲響。黃燦燦下車檢視,見保險槓有凹陷。
“你怎麼開的車?你負全責,你要賠我修理費。”時磊又是一個先開口。
黃燦燦毫不相讓:“我憑什麼賠你?你得賠我。”
“你到底賠不賠?”
“不賠,我是一個懂法的人。”
“那我報警了。”
黃燦燦脖子上的青筋這會兒變成了“紅筋”,“紅筋”隨著他說話的音量一起一伏:“你報吧,想在我這裡碰瓷兒?沒門兒。我見的‘碰瓷兒’案子多了。”
兩位警察趕到現場。警察接過二人的駕駛證,又從警車裡拿出酒精測試儀,讓黃燦燦對著吹口氣。
酒精測試儀響了。
“醉駕。”警察說了句。
黃燦燦一時反應不過來,問怎麼回事,警察又重複了一遍。
黃燦燦站立在原地,神情呆滯,心突突跳,半天才緩過一口氣,問郭小偉:“我只喝了一瓶多的啤酒,按我170斤的體重,不可能是醉駕。”
“黃律,你去另外一個包廂有沒有喝我不知道啊。”
“哎呀,壞事了!”黃燦燦猛拍自己的腦門:“我想起來了,我跟馬總喝了兩杯啤酒。哎呀,我又想起來了,我早晨在水岸陽光酒店吃牛排,配了半瓶紅酒,估計早晨的酒精還沒有消化啊。”
接下來的時間,現場變成了一鍋“亂燉”,電話鈴聲此起彼伏。時磊接到了一個電話,對方說是法院的書記員,問開庭時間到了,為什麼人沒有到庭。時磊說律師已經去了,書記員說律師也沒有到。時磊慌忙把這個訊息告訴了駱蔭。下一個響手機的是黃燦燦,來電話的是駱蔭。駱蔭問黃燦燦為什麼還沒有到法院。
聽說黃燦燦酒後駕車出事,駱蔭顯得很焦急:“黃律師,你在哪裡?我現在過去一趟。”
黃燦燦給駱蔭發了一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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