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醉人”的糾紛(第2/5 頁)
不服氣,帶著一絲怒火回答:“是你追了我的尾。”
時磊停穩摩托車,貼近司機做了一個深呼吸:“你好大的膽子,竟敢酒後開車。”
這是奇妙的一刻,男子的態度瞬間從憤怒變得溫和:“兄弟好說,好說……我只是想把車挪個位置。”
“喲,這就不叫開車了?不管怎麼說,你是酒後駕車,你看怎麼辦吧?如果要是私了,你就賠錢,如果你想公了,我就報警。”時磊掏出手機,裝出要報警的樣子。
“你要多少?”
“賠2萬吧。”
“2萬?”男子瞪大了眼睛。
“你要是嫌多我就報警。”
“不,不,咱們商量商量。”男子把口袋翻了個遍,眉頭皺了起來,“兄弟,我身上只有1000元,你看這樣好不好,我給你打個欠條怎樣?”
“行。但價格要漲到3萬,你就寫欠我兩萬九。”
男子從車裡取出本和筆,正寫著,忽然停住了:“請問你叫什麼名字?”
“時磊,時間的‘時’,三個石頭的‘磊’。”
男子撕下紙交給了時磊。時磊見紙上寫的是“今欠時磊兩萬玖仟元整,欠款人周善宏。”
時磊把錢和欠條放進口袋,突然想起了什麼,問:“咱們不認識,我怎麼知道你叫周善宏?你把駕駛證拿給我看看。”
男子有些不情願,但還是照辦了。時磊見駕駛證上的名字上確實叫周善宏,他拿出手機,把駕駛證拍成照片。又要了周善宏的手機號,說是為了催款用。
周善宏沒有再付錢給時磊,時磊找駱蔭商量。駱蔭諮詢了一位律師,叫章安華。章安華盯著欠條問:“欠款的緣由是什麼?”
“欠款就是欠款嘛,還要理由?”
“是的,這個問題我必須知道,而且我要寫在訴狀裡頭。不管是借款還是賠款,都要說清楚。”
駱蔭避重就輕地說是交通事故賠償,並把事情經過講了一遍。章安華有些不解:“你是摩托車,對方是小汽車,你在後頭跟小汽車追尾,如果對方沒有逆行等嚴重違章行為,後車應當負全部責任,況且你的車是摩托車,這個賠款……”
駱蔭補充說前車司機是酒後開車,認賠。章安華聽後,長時間沉默。
章安華沒有代理這個案件。駱蔭十分不解,哪有給錢也不願意乾的律師,他又諮詢了一位律師朋友,這位律師名叫黃燦燦。黃燦燦是一箇中年律師,他同意代理,但提了一個條件,先付律師費5000元,如果官司打贏了,再支付勝訴金額的百分之三十。駱蔭好不容易找到一個願意接受案件的律師,哪裡有不答應的道理。
黃燦燦很快在法院辦理了立案手續。因為原告是時磊,訴訟材料上留下的聯絡電話是時磊和黃燦燦的。不久,時磊收到了開庭通知書,立案手續和請律師是駱蔭一手包辦,所以直到此刻時磊也沒有見過自己的代理律師黃燦燦。按照規定,他可以不出庭,而且他也不願意出庭。
3.律師的酒局
因為職業的原因,黃燦燦應酬比較多。
“黃律師辦案經驗豐富,我弟弟的這個案子,你多費心。來,乾一杯。”
說這話的是黃燦燦的一個客戶,是一位中年男子,今天請黃燦燦和他的助理郭小偉在蓮花路的水仙飯店享用大餐。
“就這起案件,敲詐勒索,原本應該判十年,我一出馬,改為五年。”黃燦燦講的是他過去經辦的一個案件,他今天的興致很高。
黃燦燦今天在水仙飯店有兩桌酒局。一番觥籌交錯之後,他剛回到這桌酒席,這桌酒席便是他最初的酒局。
黃燦燦端起酒杯,呷了一口,繼續說:“你弟弟這個案子,起訴書認定的第二筆錢,我已經找到辯護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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