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裳或露出一部分肉體自然也就要不得。因為肉體是醜惡的、‘同禽獸’的,所以把肉體露給別人看就顯得大不敬,是對別人的一種侮辱。平劇裡‘擊鼓罵曹’那一出,就是個好例子:禰衡裸體擊鼓時雖然自言‘我露父母清白之體,顯得我是清潔的君子’。但他的目的卻顯然在“赤身露體罵奸曹”,用肉體暴露來破壞宴會里的‘體統’,從而達到侮辱別人的心願。
“古人們既然對肉體有這麼古怪的看法,所以他們對衣裳的重視也就不足為奇。可惜的是,中國人的穿衣歷史並不怎麼光榮,一個號稱有五千年禮儀之邦的大國國民,直到了漢朝還不知道穿褲子,這是何等妙事!黃帝只知道垂衣裳以治天下,卻忘了製造褲子,故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乃至下傳至秦皇漢武,大家都一脈相承了這個不穿褲子的道統!
“正因為漢朝以前的人不穿褲子,所以衣服不得不拖到地上,偶爾有‘衣不曳地’的故事,那只是相對的說法,身體髮膚和小腿腳踝還是照樣要加以管制,還是包過來裹過去,直包裹到一個新的“服妖”局面出現,然後開始天下大亂。所謂‘服妖’,按照《漢書》五行志的說法,是‘風俗狂慢,變節歇度,則為剽輕奇怪之服,故有服妖’。這樣看來,每一種時髦服裝的出現,除非是聖人制定的,否則就有服妖的嫌疑,而做這種大逆不道的舉動的,若繩之以經典,則正好是‘作……異服……以疑眾,殺’!不過,殺儘管殺,頭腦開明的人們才不怕這種恫嚇。在高跟皮鞋面前,沒有人能阻止她們不放開小腳;在新式奶罩面前,沒有人能阻止她們不挺出乳房;在三圍聳動的肉體面前,沒有人能阻止她們不曲線畢露!
“在這種醞釀過程裡,民國成立是一個大轉捩。在民國前九年(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愛自由者金一就出版了《女界鍾》。這書攻擊纏足、穿耳、盤髻等舊式的對肉體與衣飾的觀念,但也不贊成歐洲女子之蜂其腰而鼓其乳。無疑的,這部先知的著作多少還有折衷派的傾向,但寫這一書的人絕沒想到他所提倡的改革運動,在民國成立以後,居然慢慢展開,雖然進度是異常遲緩,可是變動之大卻非他始料所及。
“例如在‘截髮’上面,辛亥革命以後,男人的髮型有了很大的改變(辨子不見了),可是女人的髮型的改變(去髻剪髮)卻是十六七年以後的事。當剪短頭髮的潮流剛興起的時候,在內地曾產生許許多多的不幸事件。民國十六年的春天,武昌漢口的女人,有的為了逃避剪頭髮,只好到處躲藏,一次30多個女人跑到一條小船上,結果大風來了,全部被淹死。但是,儘管在內地的轉變有很多困擾,十里洋場的上海,卻首先開通起來,摩登的女子們在十六七歲的時候順利地剪短了頭髮,隨著燙髮的西來,雙丫、長辮、劉海、元寶頭等等髮型逐漸被淘汰,再由電燙變為原子燙、奶油燙,直燙出今人這些千奇百怪的髮型。這種演變,是何等現代化!
“再看服裝,旗袍是一個大轉變,它的轉變不在寬邊鑲滾、不在領子高低,乃在袖子的減少、下襬的縮短與開叉的提高,同時淘汰掉北方的紮腳褲跟南方的散腳褲,換上了長襪子,或是乾脆脫掉長襪子,上露胳膊下露腿。這種演變的最後成功是民國十九年,當時男人穿露出一節胳膊的上衣還不準進公園,可是女人的暴露部位,卻己趕過了男子!此外,另一種服裝上的麻煩是裙子,裙子的縮短在民國以後的女學堂裡很快地普遍開來,當然反動的勢力還是很大,直到民國十三年,還有什麼教育會聯合會發表什麼議決案,主張女學生應依章一律著用制服,而所謂制服,乃是袖必齊腕,裙必及脛。他們的高論是:‘衣以蔽體,亦以彰身,不衷為災,昔賢所戒。矧在女生,眾流仰望,雖曰末節,所關實巨。……甚或故為寬短。豁敞脫露,揚袖見時,舉步窺膝,殊非謹容儀、尊瞻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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