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暴躁的葛女士(第2/2 頁)
一點就上市了。晶瑩翠綠的小南瓜,李小可沒吃過。在李家,南瓜都要長到四五斤才會摘。每年夏天,家裡都會擺放著幾十個或長或圓的老南瓜,然後每天南瓜粥、南瓜飯、炒南瓜片。
豆角也是。太嫩不準摘,等都長到筷子粗了每天一摘就是好幾斤,吃不完,就曬乾豆角。
所有的菜,吃不完的,要麼曬乾菜,要麼醃起來。
這些活,幾乎佔用了葛女士所有的休閒時間,把她累得筋疲力盡。
回到家,還有家裡的一攤子事務在等著。
一個家庭只要倡導節約,就有著永遠幹不完的活。
一家六口人,光是每天晚上的洗漱用水,就需要很多。
這時候市場上家電都很齊全了,就是貴。
李小可家裡有彩電和冰箱。熱水器、洗衣機、空調,這些是沒有的。
所以每天燒水都是一個大工程,為了節約電,家裡買了一個專門燒蜂窩煤的爐子,以供應熱水。這個爐子除了做飯的時間用來炒菜,其餘時間就是燒水。
每天用三個煤球。晚上睡覺前換一個新煤球,把爐子下面的口子堵上,只留一個小縫,這樣早上就有一壺熱水,爐火也不會滅。中午下班回來把爐口開啟,趁著火大把菜炒了,再燒一鍋熱水洗碗後,換一個煤球,繼續堵口去上班。下午回來再開啟爐口做晚飯,等菜炒完換一個煤球開始大量燒水,最後睡覺前換新煤球持續到第二天早上。
每天早上,葛女士會一次性鉗三個煤球過來,放在爐子旁邊,以便當天的更換。
用多了是要罵人的,爐子不小心熄滅了也要罵人,水開了沒人及時灌瓶,也罵人。李小可只要在家,就會不時地關注爐火,換煤球,灌開水瓶,倒煤渣。
李小勇夫婦住二樓,他們只管把空水瓶提下來,換滿水瓶上去。
葛女士負責做飯,李小可洗碗。做飯的事,不讓李小可碰,因為初學做飯肯定會有做砸的可能。而浪費糧食,在這個家庭裡,是萬萬不被允許的。
除了做飯,葛女士還要洗自己和丈夫的衣服。她看不上李小可洗衣服的方式,李小可用個小盆,倒點洗衣粉接半盆水,衣服放進去浸泡一會兒,再揉幾揉就用清水汰淨。葛女士是要用搓衣板洗的,還要用刷子使勁地刷。
所以李小可的休息時間,相對還是要多很多。去地裡摘菜、洗菜,扔垃圾,拖地,收衣服,疊衣服,總歸,看到就做,但還是難討葛女士的歡心。
而李小勇和全淑芬,他們只負責帶嘴吃飯,什麼都不做,葛女士也不會因為這些事罵他們。她和兒媳之間的爭吵永遠來自於孫子李亮。
李亮今年四歲,自小體弱,特別愛哭。只要一哭,李小可就知道要完蛋,葛女士立刻就要咚咚咚上樓去瞧瞧,一瞧就免不了指責兒媳婦不會帶孩子。全淑芬也毫不示弱,兩個人你來我往,吵罵聲還蓋過孩子的哭鬧聲。
李小可,就是兩人的出氣筒。不管她是出言相勸還是默不作聲,最後兩人總能遷怒於她身上。
李小可還有一個姐姐,已經出嫁。當初葛女士生下一女一子後,又擔心一個兒子不保險,還想再生一個兒子,沒想到生了李小可,不死心又連生兩胎,皆胎死腹中。後面計劃生育嚴了,不能生了。
葛女士恨李小可,佔了她生兒子的名額,如果李小可是個兒子,她也不用遭後面兩胎的罪。
可是,這事兒是李小可能決定的嗎?
如果李小可能夠選擇,她也希望自己是個男孩子,誰不希望被寵著長大?
聽說,孩子都是在天上選擇自己的媽媽,選好了再下來投胎的,李小可不信。她若是在天上看過一眼,一定不會選擇葛女士做自己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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