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我等你來告我(第1/3 頁)
埋情葬愛(我把你的姓名網名地址隱私全寫在網上了,我等你來告我)
毛煙雨的手機收到一條匿名資訊:是我舉報了你,我要讓你坐十年牢,我要讓你永世不得翻身。我把你的隱私全寫在網上了,我把你的姓名網名地址全寫在藏頭詩裡了,我要親手埋葬這一份情,就算坐牢也在所不惜,我等你來告我。
冰冰看過資訊,遞給煙雨問:“爸,這是誰發的?”煙雨查了一下,道:“對方用的是任意顯號軟體,無法查出手機號碼。”
冰冰打的到火車站,坐動車轉車前往青城。煙雨和心遠到警局自首,警局將他們押解到青城派出所,煙雨要求公安機關不要將逮捕通知書寄往戶籍所在地,等女兒冰冰來時交給冰冰,警方同意。二人做完筆錄,轉到看守所關押。
轉眼過了三個多月,到了開庭時間。章青棟的父母攙扶著章鳳凰前往法庭,法警阻攔道:\"未成年人不得入內。”章鳳凰捲起褲腿,露出假肢,道:\"叔叔,如果你的爸爸將被判刑,而你卻不能夠看他一眼,你會是什麼樣的心情?\"法警問:“你是誰的小孩?\"章鳳凰將戶口本遞給法警,道:\"叔叔,你幫我申請一下吧?看能不能進入法庭?我在這給你磕頭了。\"艱難地跪了下來,頭伏在地上。法警將她扶了起來,拿著戶口本進入法庭,過了好一會,道:\"你們可以進去了。”
開庭時,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佈案由;宣佈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告知當事人有權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申請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辯護權。
周心遠道:\"請法庭允許我委託毛煙雨為訴訟代理人。”審判長道:\"如果不是近親屬,一般是不可以的,因為他可能損害到你的利益。”
毛煙雨道:“當事人所在的社會、單位、工作人員都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我和他是同事。章青棟,你能相信我不會損害你的利益讓我做你的辯護人嗎?\"章青棟道:\"我相信毛煙雨不會損害我的利益,請求審判長允許我委託毛煙雨做我的辯護人。”
審判長道:\"《刑事訴訟法》規定,禁止同案的兩名以上的被告共同委託同一辯護人,防止同案的被告相互串供,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能擔任辯護人。”
毛煙雨道:\"該案件中原告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被告針對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可以委託訴訟代理人。犯罪嫌疑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在法院還沒有判定我有罪之前,我都有辯護權。民商事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甚至是規章均沒有明確禁止民商事案件的被告相互委託為代理人的規定,根據法無禁止即權利的原則,同案的被告應有委託其他被告為代理人的權利。”
審判長道:\"那就請章青棟、周心遠寫授權委託書,毛煙雨的代理許可權只有代為辯論權,不得代為陳述事實。被委託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協議無效。”
接下來是公訴人在法庭上宣讀起訴書,被告人、原告人進行陳述,公訴人訊問。三名被告人輪流入庭陳述,陳述完後,均入庭對質。章鳳凰突然情緒失控,痛哭道:“我爸是為了救我騙保的,因為這個案子牽連了好多無辜的人,是我害了爸媽,是我害了大家,為什麼死的人不是我?我和我爸是連在一起的,他不能獨活,我也不能獨活。希望法官能把我和我爸關在一起。\"
審判長道:“法庭之上,不得喧譁,章鳳凰,如果你再吵鬧,就將你驅逐出法庭。”毛煙雨道:“審判長要將被告驅逐出法庭,這不成了大笑話了嗎?”
審判長道:“毛煙雨,法庭之上不得胡言亂語。”毛煙雨道:“我沒有胡言亂語,騙保一案,章鳳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