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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洋務軍用工業企業及在相當程度上由其所導致產生的民用工業企業,其資本主義性質與一般民間投資所辦企業是一致的:追逐剩餘價值和儘可能高地攫取利潤相同;引進和使用先進科學技術以期做到高效率的生產相同;與外商競爭相同;作為封建主義對立面相同;體現中國前進的方向亦相同。有什麼理由和必要區分為性質完全不同的官僚買辦資本和民族資本,並把前者劃在資本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相結合的一邊呢?如果因為投資者的成份不同而加以區分的話,那就成問題了。從來不是投資者的成份決定企業的性質,而恰恰是企業的性質逐漸改變投資者的成份;如果是因為企業與政權掛鉤不是或相當程度不是獨立的經濟實體而加以區分的話,那也有問題,老牌資本主義國家的國營企業難道就不是經濟實體!實事求是地說,在洋務運動初期,不是官為倡導和維持,資本主義企業還不會那樣順利辦成和發展呢!不能因為後來&ldo;官督商辦&rdo;日益嚴重地成為經濟前進的桎梏,而說前期也是桎梏;如果說所謂&ldo;官僚買辦&rdo;資本與資本帝國主義、封建主義聯絡較多而加以區別,難道所謂&ldo;民族資本&rdo;就沒有聯絡嗎?只不過是聯絡較少而已!這個&ldo;較多&rdo;和&ldo;較少&rdo;,究竟怎麼劃分,我看不可能有什麼絕對的界限。
據上所述,我認為洋務運動時的洋務軍用工業企業、民用工業企業和民間投資所辦的企業,可統名之為&ldo;近代中國資本主義&rdo;,而沒有必要作&ldo;官僚資本&rdo;和&ldo;民族資本&rdo;之分。
敘述到這裡,需要對我過去一種說法作一澄清。我曾將洋務軍用、民用工業企業構成的資本主義整體稱之為&ldo;官僚資本主義胚胎&rdo;。我對此作過如下解釋:&ldo;所謂&l;官僚&r;,在軍用工業方面,是由國家投資、由官來直接管理和控制;民用工業企業雖主要是商本商辦,但是由官督理的。不管是軍用還是民用工業,官必然是企圖按照他們的意志來經營企業的,這就有向官僚資本主義發展的可能性。但是,……洋務工業是有強烈的民族性格的,……因此,如果說洋務工業企業是&l;官僚資本主義胚胎&r;的話,至少也應承認它是民族資本主義胚胎。&rdo;這種解釋至今看來也沒有錯。&ldo;胚胎&rdo;本來是未成型的東西,將來發展為什麼樣是一個未知數。這裡實際有著不必分&ldo;官僚資本&rdo;和&ldo;民族資本&rdo;的含義。就很自然地發展為我後來的&ldo;近代中國資本王義&rdo;的定名。
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說明:有的學者將洋務工業企業名為國家資本主義,洋務工業企業以外的企業名為民間資本主義。將洋務運動時的資本主義經濟分為&ldo;國家&rdo;與&ldo;民間&rdo;,這是有見地的,因為打破了&ldo;官僚&rdo;與&ldo;民族&rdo;之分,沖淡了&ldo;官僚&rdo;與&ldo;民族&rdo;之間似乎存在&ldo;敵我&rdo;的界線。然而,這種分法有著難以解決的問題。(1)軍用工業和部分民用工業企業為清政府所投資和經營,但多數民用工業企業是商本商辦,而且在很多情況下商辦處於企業的主導地位,難以劃入國家資本主義範疇。(2)&ldo;國家&rdo;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清政府,&ldo;資本主義&rdo;冠以&ldo;國家&rdo;二家,這種&ldo;國家資本主義&rdo;是什麼性質?我看很難擺脫&ldo;半殖民地半封建&rdo;的含義。實際與冠以&ldo;官僚&rdo;二字沒有多少區別,很不容易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