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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上所述,資本帝國主義在60年代掠奪中國煤礦資源的目標,集中於臺灣、長江中下游和京津地區,清政府於70年代中期開始用機器採煤也集中於這三個地區,顯然這是針對列強的侵略圖謀的。
二、針對列強侵權的決策
二、針對列強侵權的決策
正當外國侵略者處心積慮企圖掠奪中國煤炭資源之際,清政府也逐漸將開採煤礦之事提上了日程,而且就是在英美等國所覬覦的臺灣、開平和湖北這三個地方著手進行。所以我稱之為&ldo;針對列強侵權的決策&rdo;。這個決策,是在清政府內部經過較長時間的醞釀和鬥爭才定下來的。
中國對煤炭的開採和利用,有著悠久的歷史。早在東漢末年,已知用煤作燃料,以供炊爨。北宋汴京,一般家庭以煤代薪;明清時的北京城,更多的家庭用煤做飯和取暖。但有清一代鑑於明朝中後期因開礦引起社會動亂,故對各種礦藏的開採持審慎態度。乾隆帝就曾對私人&ldo;自備工本開採礦廠一事&rdo;,作了&ldo;朕思此事於地方甚有關係,必不可行&rdo;的批諭。因此,清朝前、中期各地礦業雖時斷時續地進行開挖,但無較大規模的開採與發展。鴉片戰爭後的20年間,只有臺灣基隆煤礦由於外國侵略者輪船燃料等需求的刺激開採興旺,儘管清地方官屢申禁令,實際處于禁者自禁挖者自挖的狀況,產量有所增加。但由於地質知識缺乏,開採工藝技術落後,運輸條件因難,因而煤炭生產效率十分低下。
清政府真正把採煤放到實踐日程始於19世紀60年代。上節已經提到,總理衙門於60年代初籌建海軍艦隊,為解決燃料供應問題,曾聘美籍礦師龐伯裡勘察京西煤礦,後因所謂&ldo;阿斯本艦隊&rdo;
流產而中止。1866年左宗棠在請設船廠時,提出就附近兼產煤鐵處所,開爐提煉,以省費用。清廷全予批准。於是馬尾船政局的設立,連帶也決定了開採附近煤鐵礦的原則。臺灣基隆煤礦很自然地成了實施這個&ldo;原則&rdo;的重點地區。隨後船政局即派員常駐臺灣採購煤炭及木料等。這將在本章第三節敘述。
1867年秋到1868年間,清政府督撫們對於開採煤礦一事展開過討論。
1867年清政府就中英天津條約的修約問題,包括英使以前所要求的請覲、遣使、銅線、鐵路、挖煤、傳教……等項,飭諭督撫等大臣疆吏,籌議對策。其中關於挖煤一項,總理衙門特別指出,去年洋商在湖廣大軍山開石尋煤,福州稅務司美理登欲租臺灣雞籠山採煤,兩事雖己被禁止和駁斥,&ldo;而利在必爭,根株依然未斷。來年換約,定為首先饒舌之一端&rdo;,希亦公同商討。督撫大吏們的復奏中,大多數主張堅決拒絕英國的要求。有的從有礙風水考慮,如兩廣總督瑞磷說:&ldo;洋人挖煤,則隨處山場開礦,而民間田園廬墓,大受其害,萬不能行之舉,應請嚴申禁令&rdo;。閩浙總督吳棠和福州將軍英桂亦有此意。有的從治安上考慮,如三口通商大臣崇厚說:&ldo;挖掏煤斤,勢必連及金銀銅鐵等礦,諸弊叢生,各處礦丁,良莠不齊,人數眾多,聚則食力,散則為匪,每釀巨案,若有外國人為之包庇,易聚難散,尤不可不慮。&rdo;有的從主權上考慮,加陝甘總督左宗棠說:如果準洋人租地開挖煤礦,中國礦山則變成夷業,……必滋事端。&rdo;江西巡撫劉坤一、署江蘇巡撫郭柏蔭亦有類似見解。有的從人民群眾與洋人之間發生矛盾從而激成外交上的交涉考慮,如署直隸總督官文說:&ldo;使各國之人,為挖煤之故,入深山邃谷,置身不測之地。而華民之銜恨尋仇者,日夜環而伺之,以圖報復。設有決裂,關係匪輕。&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