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軍功制度(第2/2 頁)
有一萬是山越人。後來看了周都督的戰報,在攻打安陸之時,還因為兵員折損嚴重的問題,程都督將吳五、陳六兩部,併入了太史慈所部。如今,原柴桑大營各部將士,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軍功就實在是難以統計!”張昭回答道。
“三位所言,幾乎包含了所有,當只能再補充一點,那就是江東軍乃是主公的軍隊,所以新的軍功制度勢在必行!”
韓當不愧是軍人,唯我馬首是瞻,一番話說得水平極高!
“軍功制度,同時涉及到招募士卒上面,從現在的形勢來看,原來的部曲制度也必將發生轉變!
我的想法是,採用義務兵役制度!就是年滿十八週歲的男子,只要身體沒有殘疾,智力沒有缺陷,便可以參軍!
此外,現在的軍隊中,除兩千石將領外,將士們的年齡也必須在十八至五十歲之間!倘若太小,或者太老,就進行裁汰!
屆時,年過五十歲者,按照在江東軍中從軍年數計算,從軍滿一年者,就獎勵一畝地,五年便是五畝地,以此類推。再按照在軍中的職務高低決定,進行基數翻倍。隊率是從軍一年兩畝地,屯長四畝地,軍侯八畝地,軍司馬十二畝地,校尉、中郎將二十畝地。
軍功取消斬首記功的方式。
軍隊方面,只記全功,即取得勝利後才算功勞,但諸如與夏侯惇一戰,乃是慘勝,便不記功勞。
然後是將領和軍官這一層面,只記三種功勞:斬殺或者擒獲敵軍主將、先登城池、截斷或燒燬敵軍糧草。
最後是普通士卒層面,凡有貢獻者,自然是會有職務上的升遷,至於物質上的獎賞,則依舊由主將到軍官,再到普通士卒,一級級往下發!”
我一口氣說了這麼多,作為主薄的孫權就在一旁刷刷刷記錄著。
其餘三人盡皆陷入了沉思,在消化著我的提議。
“我等沒有異議!”三人說道。
“好,既然如此,等到公瑾回來,再告知一下他,到時候全軍便開始實施吧!”我最終拍板道。
注:軍功制度,是指軍人在軍隊作戰、訓練、執勤等軍隊建設任務中,作出突出成績後,而對軍隊立功人員進行,在榮譽、職務、物質上進行獎賞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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