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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dot;霍費爾爵士。按照傳記中所記載的,卡蕾拉有一個至死都不願承認的私生子,並且人們最終也沒能找到這個私生子的下落。
在這個前提之下,我們可以很自然地假設,羅德的某個祖輩很可能就是霍費爾家族因一些尷尬的誤會而拋棄的那個所謂&ldo;私生子&rdo;,那些誤會在一八九二年當然是無法澄清的,但在一九九二年,人們透過新的血液鑑定方式以及新興的dna鑑定法,卻可以很準確地判定,一個人是否和另一個人之間存在著某種血緣關係。
但是,我們應該清楚,時間已經過去了一百多年,這種鑑定無疑會是複雜而曲折的‐‐當今的dna鑑定技術,在父輩和祖父輩之間的血緣確認上,已經可以達到很高的準確度;但相隔四代以上,比如直接透過血液dna鑑定判斷羅德和呂根曼先生之間是否有親緣關係,卻是完全不可取的。正確的鑑定方法,是透過遺骸的dna鑑定,先確認羅德的祖先是否為麥爾登&iddot;霍費爾爵士所親生,然後再逐代確定羅德是屬於該族系的血緣繼承者即可。
羅德大概在很久以前就已私下取得了以上所述的、關於和霍費爾家族之間血緣關係的醫學證明‐‐更準確些的時間,甚至可能會在八四年的那個案子之前(可惜,我卻並不清楚當時 dna 鑑定技術的應用水平,因此,這也只能算是一個未經考證的推斷了):我們精明的管家先生一定考慮了呂根曼先生當時即行動失敗的後果‐‐根據本州的相關法律,一個財團的所有人(按照法規中所說的,則應該被稱為是&ldo;絕對多數股份的持有人&rdo;)首先不得是尚在服刑期內的刑事犯。這樣看來,無論呂根曼先生是被當場擊斃還是被逮捕入獄,羅德先生都可以更早些取得財團的繼承權。
如果單純出於這樣的考慮,對羅德先生而言,呂根曼先生唯一的女兒也會是繼承權爭奪的有力對手‐‐尤其是在呂根曼&iddot;霍費爾留有遺囑的情況下,伊麗澤&iddot;霍費爾的存在對於羅德的這一支系而言,無疑是致命的。或許在羅德眼裡,呂根曼先生遲早也會老死的‐‐如果他沒有任何子裔的話,羅德大概還會因為自己相較之下的年輕而選擇靜靜等待;但他卻無法在伊麗澤的面前也選擇等待‐‐他不想讓這已然持續了上百年的等待再延續到特蘭斯凱或者他的下一代去了:呂根曼續弦的浪蕩對羅德而言,當然是一個絕佳的機會。&ldo;殺死不忠的卡羅莉娜&rdo;只是一個幌子,而&ldo;藉機殺死霍費爾財團的正統繼承人&rdo;才是羅德參與謀劃這個殘酷計劃的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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