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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了她對炎櫻的印象,說:“人是能幹的,她可以幫你的忙,就是不要讓她控制你,那不好。”最後三個字,說得聲音很低,別有意味似的。
敏感的愛玲知道這是指同性戀。以前她聽母親和姑姑談論過,有些女朋友要好,一個完全聽從另一個指揮。
但是愛玲心裡不服,母親一度跟姑姑關係也很密切,舅舅甚至常常嘲笑她倆是同性戀。為什麼“她自己的事永遠是高尚的,別人無論什麼事馬上就想到最壞的方面去”。
後來愛玲跟炎櫻說起過這事,炎櫻說也許這是更年期的緣故。
此次母親還對愛玲講了一段家族傳奇,就是愛玲的舅舅其實並不是血緣的親屬,當初是從山東流民手裡買回的一個男嬰。
黃逸梵的母親是小妾,丈夫死後,黃家的族人要趕小妾出門。得知小妾已經有孕,族人就派了人看管起來,如果生下的是個男孩,才可免於被驅趕。結果生下的是女孩,情急之下,一個女傭冒死到外面買了一個男嬰回來,充作龍鳳雙胞胎。
香港的濃綠與火紅(7)
這事情,舅舅本人並不知道。
愛玲對這件事,聽得非常有趣。母親卻叮囑道:“你可不要去跟舅舅打官司,爭家產。”
這句話,說得愛玲發怔:“我怎麼會……去跟舅舅打官司?”
母親還對愛玲提起,這次一離開上海,姑姑就有信來:“我一走,男朋友也有了!倒好像我擋住了她。真是——!”母親嗤笑地說,語氣卻是憤憤的。
愛玲心裡想:她們現在的感情壞到了這樣,勉強還住在一起,不過是為了省錢。姑姑有了男友,母親生氣,大概是失落感所致吧。
這次與母親之間的會面,好像有太多的不和諧。
這點點滴滴的不和諧積累在一起,愛玲看母親越來越陌生了。
後來黃逸梵因為和一位年輕的英國軍官來往密切,那軍官竟然以為她是間諜,向香港警察局進行了舉報。警局把她們一行人當間諜監視了起來,還偷偷搜查了她們的物品。
同行的幾個人之間,也開始鬧起一點小小的醋海風波。
母親很生氣,這才不得不走了,愛玲也沒問她要去哪裡。走的那天,愛玲到淺水灣飯店去送行,天下著大雨,租來的汽車裡坐滿了人,都在故作誇張地簇擁著黃逸梵說說笑笑。
母親從人堆裡探出身來,不耐煩地對愛玲說:“好了,你回去吧!”像是說她根本就無心來送似的。
這樣的分別,太讓人感到心冷。愛玲強作歡笑,站在門階前,看著車子開了,水花濺上身來。
母親這次是真的走遠了,她不會太多過問愛玲的事了。
後來她的監護人李開第先生去了重慶,將愛玲轉託給他的一個朋友。那位朋友,也是工程師,在港大教書,還兼任著一個男生宿舍的舍監。
舍監先生與太太就住在宿舍裡,張愛玲曾經前去拜訪。坐談了片刻,他便打量了瘦高的愛玲一下,忽然笑道:“有一種鳥,叫什麼……” 張愛玲略怔了怔,忽而領悟:“鷺鷥。”舍監先生有點不好意思地笑道:“對了。”
在港大,還有一件事,在她的寫作史上至關重要。
張愛玲在這時期,惟一一次用中文寫了一篇文章,這就是她早期著名的短文《我的天才夢》。
這篇文章,是她寫了參加《西風》雜誌創刊30週年徵文比賽的。這個《西風》雜誌,在上世紀30年代的中國紅極一時,宗旨是“譯述西洋雜誌精華,介紹歐美人生社會”,讀者涵蓋面極廣,甚至普及到舞女、囚犯與流浪者階層。
大抵是愛玲初入學不久,在圖書館裡偶然看到雜誌上的啟事,遂動了參賽的念頭。
寫這文章時,張愛玲才19歲。應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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