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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夏關係中不穩定的因素。公元1043年(夏天授禮法延祚 六年,遼重熙十二年)八月,遼境內夾山一帶的党項部落岱爾族起兵反 抗,遼屢次派兵鎮壓,不能平定,於是請求元昊出兵協同會剿,結果鎮 壓了這次反抗。但遼興宗卻獨吞了全部擄獲之物,從而加深了元昊對他 的怨恨,並伺機報復。此後,元昊不斷出兵深入遼境,劫掠財物,同時 引誘遼境內夾山南部地區的党項部落叛附夏國。當遼興宗得知遼節度使 党項人屈烈等叛附夏國的訊息後,立即派遣使者要求元昊歸還,被元昊 拒絕,從而使遼夏關係進一步惡化。
第四,元昊對遼違背盟約,單獨與宋和好,接受宋朝每年所增絹、 銀極為不滿。正如曾經多次出使遼朝商辦此事的富弼所指出: &ldo;契丹始與元昊相約,以困中國(宋朝),前年(指公元 年,慶曆二年九月),契丹背約,與中國復和,元昊怒契丹坐受中 國所益之幣(指宋每年以絹二十萬匹,銀十萬兩與遼),因此有隙, 屢出怨辭&rdo;1。
經濟利益決定政治態度,元昊因遼違背盟約,獨自得到宋朝的好處而遷 怒於遼,則是很自然的事。
第五,在遼夏關係出現裂痕並日益惡化的情況下,遼為了在經濟上 1《長編》卷151,慶曆四年八月甲午。
制裁元昊,下令禁止夏使在遼境&ldo;私市金鐵&rdo;2,甚至禁止夏人到吐谷渾 和党項人居住之地購買馬匹。為了使其經濟制裁行之有效,遼興宗又下 詔&ldo;禁約諸蕃,令沿邊築障砦防遏之&rdo;3。
公元1044年(夏天授禮法延祚七年,遼重熙十三年)五月,遼境內 的党項族再一次起兵叛亂。興宗派遼南面招討羅漢奴領軍鎮壓,元昊出 兵救援,殺死了遼招討使蕭普達等,興宗大怒,下令調集諸道兵馬討伐 夏國。雙方劍拔弩張,一場你死我活的大決戰成為不可避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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