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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國民議會從議員中選舉產生由19名成員組成的主席團,康斯坦丁。揚。巴洪當選為大國民議會主席團主席。
關於國家的經濟結構,憲法規定了私有、合作社所有和國家所有三種所有制形式並存。同時還從法律上確定了國家在羅馬尼亞社會的經濟結構中實現社會主義改造的權利。
1942年9月24日又透過了新憲法。這部憲法是以蘇聯憲法的原則為基礎的。該憲法充分肯定蘇聯對解放羅馬尼亞的作用,指出&ldo;羅人民共和國的誕生,是由於蘇聯對德國法西斯的歷史性勝利及英勇的蘇軍解放羅馬尼亞&rdo;。
這部憲法明文規定羅馬尼亞共產黨作為各勞動人民組織、國家機構和機關的政治領導力量的地位。憲法還規定: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是城鄉勞動人民的國家,而人民政權的基礎是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工人階級同勞動農民的聯盟;國民議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和唯一的立法機關;國家權力的最高執行機關和最高行政機關是部長會議。憲法規定羅馬尼亞的國民經濟包括
07東歐劇變的根源與教訓
社會主義成分、小商品生產和私人資本主義成分,而社會主義成分在國民經濟中起指導作用。
第三節 羅共與社會民主黨的合併‐‐一黨制的形成和黨內鬥爭
羅共黨員與社會民主黨黨員在為組織823武裝起義而b建立的工人統一陣線中的聯合行動,增強了兩黨之間的相互瞭解和接近,從而為兩黨的合併創造了條件。
1947年9月,兩黨政治局討論了羅工人運動在政治、組織和思想上統一的具體辦法,成立了組織統一工人政黨的中央委員會。
同年11月,發表了《統一工人黨的綱領性宣言》,確定了工人階級統一政黨的思想、組織和策略原則,明確規定了統一工人政黨的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
;提出黨的最終目的是實現社會主義社會‐‐共產主義的初級階段,在此階段,將消滅任何人剝削人的現象,實現&ldo;各盡所能,按勞分配&rdo;的原則,進而著手實現高階階段‐‐共產主義社會。同時規定黨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1948年1月,開始進行統一政黨的基層組織‐‐村、鄉、縣委員會的選舉並選出了參加統一代表大會的代表。
2月,羅共召開&ldo;六大&rdo;
,決定羅馬尼亞共產黨同羅馬尼亞社會民主黨合併,改名為馬尼亞工人黨。喬治烏‐德治當選為黨中央第一書記,選出13名政治局委員和4名候補政治局委員,4名書記處書記。
在13名政治局委員中有10是原羅共領導人。此次代表大會為一黨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1948年統一代表大會後,到1940年,羅工人黨暫時停止
東歐劇變的根源與教訓17
發展黨員。在這段時期裡,對黨員進行了普遍的審查,共清洗了20多萬人出黨。此時,羅工人黨有49萬多黨員。
1948年6月羅工人黨中央全會決議以&ldo;放棄對剝削者進行階級鬥爭並主張同剝削階級進行合作&rdo;
,經濟上鼓吹資產階級的自由貿易政策為由,撤銷了司法部長帕特勒什卡努的職務並予以逮捕,(1944年帕被處決。
1968年4月羅共中央為其恢復了名譽。)他是&ldo;大清洗&rdo;的首批受害者之一。
第四節 國民經濟的恢復
二次大戰前,羅馬尼亞是個經濟落後的農業國,全國人口的782%為農業人口。人均國民收入在22個歐洲國家中b居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