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第2/5 頁)
。川中三歲小兒不問亦知,歷朝歷代律例皆依此理而行,況今日君主立憲之中華帝國。若某某姓名與巨匪綽號諧音,便能定罪,則小民敢問……”
“下面石生我知道了。”舉人抬頭對棹知事,“小民敢問知事姓甚名何?”
棹知事一愣,照答:“下官姓棹名洋渡字邇逢,下官上任之初,曾登門拜會本縣各位名士士紳,記得當時自報家門,還曾得到合川舉人您當場誇獎,說古人名與字,講究一意貫通……”
舉人打斷他,朗聲背誦:“去年12月22日,雲南都督唐繼堯致電洪憲皇帝袁世凱……”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辯熊(十七)(4)
舉人語滯,曲先生趕緊在身後照讀《告全縣民眾書》:“要求取消帝制……”
舉人高聲搶過:“要求取消帝制,並以死刑懲辦帝制派領袖十三人——此事,棹知事可知?”
“三天後通電全國,下官當然得知。”
“十三人中,誰人為首?”
“楊度。”
舉人照背文章:“若以某名與某諧音定罪,則棹知事之名洋渡與此楊度同,倘唐繼堯、蔡鍔等一朝得逞,棹知事第一個當斬!”
棹知事心虛,望一眼吳師爺。
吳師爺嘀咕:“這舉人,一向迂腐,幾時變得如此敏銳機警?”
棹知事強辯:“今日合川,依舊洪憲皇帝天下。”
舉人語滯,曲先生小聲讀文章:“若還認洪憲帝……”
舉人理直氣壯:“若還認洪憲帝,則知事更當斬!”
棹知事一驚:“這又為何?”
舉人這一路誦得流暢:“洪憲帝曾任*第二期臨時大總統,以其亡清首功也!清末四川總督趙爾豐趙屠夫屠殺四川保路請願同志,我合川股東代表亦險遭殺害。”
樂大年見程、寧二士紳有些畏縮,退到自己身邊,樂大年有意讀出手頭《告全縣民眾書》:“同志所保者,即我合川股東血汗入股所建之川漢鐵路也。”
樂大年說這話自有用心,程、寧二人當初便是川漢鐵路合川股東,也曾公推在省城的盧魁先擔當合川股東代表,盧魁先這一篇書上,雖未寫明自己的名字,程、寧二人心頭卻是明白的,被樂大年這一激,二人也喚起一股感激與義憤,重新上前回到第一排補了自己退下的空位。
舉人哪管身後這些細節,他顧自背誦著:“同志所保者,即我合川股東血汗入股所建之川漢鐵路也!知事姓棹字邇逢,棹邇逢者,正與趙屠夫趙爾豐同音。則知事以其字邇逢,於洪憲帝之朝當斬。以其名洋渡,萬一唐繼堯蔡鍔得逞,亦當斬。幸而知事兩朝皆未獲斬,則吾友胡伯雄亦不當以其名與湖北巨匪熊同音而遭斬。我盧魁先與不當與我大哥盧志林以通匪罪牽連本案!”
曲先生在舉人身後一邊聽他背誦,一邊對照著看文章,連連點頭,顯然舉人說的全對。
盧志林默默看一眼盧魁先,道:“二弟,舉人在揹你的書。”
盧魁先讚道:“恩師如此高齡,學生一篇剛送到的作文,他竟還能背得來如此酣暢自如!”
棹知事望一眼吳師爺,吳師爺無計,搖頭道:“合川這群士紳,今日突然變得如此巧言善辯!”
舉人此時進入狀態,根本無須曲先生提示,喋喋不休,咄咄逼人:“再者,洪憲皇復辟帝制,蔡鍔軍護國共和。國體事大,天道高遠,我等合川小民,唯合川知事棹洋渡、棹邇逢馬首是瞻。曏者,知事合川大堂,‘明鏡高懸’巨匾之下,洪憲皇帝袁世凱聖像居中。昨夜,小民等以私通湖北熊匪罪被捕,不於大堂受審,卻私押至黑牢刑訊,此等細節,且按下不表。”
盧志林聽到此,對盧魁先說:“糟糕,舉人背二弟的文章背得來一字不改,吳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