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蹤跡難覓(第2/2 頁)
”
“要不就先這樣吧,假如到時真的需要我親自去一趟,再去也不遲。”鍾紅說。
魯剛和張濤答應了。
將鍾紅送回家後,魯剛讓隨行的警員給她拍照錄影,互留了聯絡方式,就匆匆告辭了。
他們驅車直奔宋陽,尋找宏興旅館。
在城南尋了一遍,也沒有找到那家旅館,跟人打聽都說不知道。
魯剛等人深感納悶,只好到宋陽縣公安局尋求幫助。
聽其說明來意,刑偵隊長張峰告訴他們,這些年宋陽老城經歷了幾次改造,城南片區是其中的重點,之所以找不到宏興旅館,可能是因為它在改造中已經被拆除了。
魯剛聽了一陣著急,問道:“你們有沒有旅館老闆馬國林的聯絡方式呢?”
“這個案子不是我辦的,不是很清楚,要問當初的辦案人員才知道。”
“那麻煩你幫我們問一下。”
張峰知道這是省裡督辦的大案,不敢搪塞,當即應命而去。
因時隔久遠,當初參與這起案子的人員多數都已調走了,問來問去,他只找來一個瘦瘦的名叫黃鑫的警察。
“當年的6·17特大殺人碎屍案你參與偵辦了吧?”魯剛問他。
“談不上怎麼參與,不過是幫著跑跑腿、打打雜罷了。”黃鑫說。
“宏興旅館老闆馬國林的聯絡方式你有嗎?”魯剛又問。
黃鑫搖了搖頭,道:“沒有。”
“你知道他家住在哪兒嗎?”張濤問。
“不知道,當時調查都是在他的旅館進行的,從來沒到他家裡去過。”
“那麻煩你帶我們到他的旅館去一下,我們剛才去找了半天,硬是沒找著。”魯剛說。
“不用去了,那個旅館已經拆掉了。幾年前我執行任務時路過那裡,看見那兒已經變成了一座商場。”
“那他現在去了哪裡,你知道嗎?”魯剛急切地問。
“不知道,那件案子辦完之後我就沒有跟他聯絡了。”
魯剛十分焦急,暗想:這可怎麼辦呢?琢磨了一會兒,又問:“當初辦案的時候,他有沒有留下什麼東西?比如身份證、戶口本之類的。”
黃鑫想了想,說道:“當時好像留了個身份證影印件。”
魯剛聞言大喜,身份證上有住址,透過那個說不定能找到他,忙問:“現在還在嗎?”
黃鑫說:“不知道,我去找一找。”轉身上樓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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