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蹤跡難覓(第1/2 頁)
魯剛對她沒有什麼好問的了,就說:“你的另外幾個女兒住得不遠吧,我們想再跟她們瞭解一下情況。”
張文秀對此不能理解:“問了我就可以了嘛,還要問她們幹什麼?她們都忙著呢,不知道在不在家。”
“按照規定,是需要這樣做的,麻煩你給我們帶一下路吧。”張濤說。
張文秀拗他們不過,便說:“我看也別一個一個問了,麻煩。乾脆我把她們叫到家裡來你們一起問了得了,省得到處跑。”
“這樣最好,那就麻煩你了。”魯剛和張濤說。
張文秀出門去了。
半個多小時後,她帶著四個女兒回來了。
經詢問,鍾梅、鍾蘭、鍾菊和鍾芳都證實家中有姊妹六人,鍾紅排行第五。她曾於1986年春節後到湖江省宋陽縣打工,後與家中失去聯絡,被誤認為遇害,直到1994年春天回到家中,次年改名鍾桐,1997年嫁到清潭市,現在回來的鐘桐就是家中的老五。
至此,證明鍾紅身份的工作已做得差不多了。只是魯剛覺得證人都是直系親屬,稍有瑕疵,提出最好能再找一個旁人來作證。
張文秀去找來鄰居馮剛,他證實:張文秀共生有六個女兒,現在都活著,他全都認識。今天回來的鐘桐就是張文秀的五女兒鍾紅。
“魯警官、張檢察官,現在可以了吧?”鍾紅望著他們問。
魯剛和張濤合計了一下,覺得該問的人都已經問了,鍾燕住得遠,沒必要再單獨去找她,有這幾個的證詞就夠了,便說:“差不多了,再跟你們抽點血回去做個親子鑑定就可以了。”
“還要抽血呀,你們這個可真麻煩!”張文秀大為不滿地說,為一個跟自己不相干的人折騰了半天,她已經憋了一肚子火,家裡還有一大堆事情等著她做呢。
魯剛解釋道:“這是最後一道手續,辦完就不會再來麻煩你了。”
“剛才我們不是都已經證明過了嗎?為什麼還要做親子鑑定?莫非你們不相信我們說的話嗎?”張文秀大聲說道。
“我們當然相信,但是法官不見得相信,法庭上是要講證據的,請你理解並配合。”張濤說。
鍾紅也在一旁勸。
“我有貧血,抽血會對身體不好吧?”張文秀擔心地問。
“沒關係,我們只抽一點點,不會對身體有任何影響的,請你放心。”隨行的周法醫微笑著擔保道。
張文秀知道若不答應他們的要求肯定會糾纏個沒完沒了,自己更沒有清淨日子過,沒辦法,只好大不情願地伸出了胳膊。
周法醫給她和幾個女兒挨個兒抽了血。
魯剛如釋重負地說:“麻煩大家了,感謝你們的支援與配合。”
眾人見已完事,說了幾句客套話就紛紛散去了。
鍾紅跟母親和幾個姊妹道了別,坐警方的車回清潭。
路上,魯剛和張濤小聲商議了一陣,對她說:“如果方便的話,可否麻煩你再跟我們到宋陽去一趟?”
“幹什麼呢?”鍾紅詫異地問。
魯剛說:“我們想讓你去一趟宏興旅館,再讓旅館老闆辨認一下,如果他也給出確定的回答,那這條證據鏈就完完整整沒有任何漏洞了。”
鍾紅聞言面露難色,此地離宋陽有一千多公里,這一去不知得耽誤多少天,自己家裡事情又多,雞鴨豬狗都要人喂,哪裡走得開?加上之前在那兒有過被拐的慘痛經歷,她再也不想回到那個傷心地了。
她把自己的苦衷告訴了魯剛和張濤,問能否不去?
魯剛琢磨了一下,說:“不去也不是不行,我們可以給你拍照錄影拿給他看,不過照片和影片沒有真人逼真,如果他認不出來,到時我們還是要來麻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