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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別矣。&rdo; 這種規定的測具和量具就成為一種別異分類的基本標準,&ldo;百工為方以矩,為圓以規,直以繩,正以縣,平以水,無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雖不能中,放依以從事猶逾已,故百工從事,皆有法所度。&rdo; 從規矩操作工具引伸推廣到人類的行為方式,使人類的行為規範也成為一種判別社會治亂,道德善惡的標準。
所以,墨子說:&ldo;天下從事者不可以無法儀,無法儀而其事能成者無有也&rdo;,&ldo;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國,而無法所度,此不若百工&rdo;,&ldo;故為不善以得禍首,桀、紂、幽、厲是也,愛人利人以得福有矣,惡人賊人以得禍者亦有矣。&rdo;墨子所說的兼君或別君,兼士或別士的差別,也都是看他們本身的行為是屬於兼類,還是別類。
墨子用概念定義、實物模型、操作工具這三種方法來區分萬事萬物的類別。從萬事萬物本身存在的狀態來看,分類標準可以是事物的本質特徵,也可以是事物的某個表象特徵。墨子說的&ldo;異類不仳,說在量&rdo;,就是指事物本質特徵的區別,類異在於量綱不同。性質不同的事物其量綱不同,因而是異類而不能相比較。墨子在《墨子。經上》篇所說的類名,例如馬類、不義之類等等都是從事物的基本性質著眼歸類的。墨子也注意到可以從某些表象特徵上(例如幾何形狀、顏色等等)進行歸類。墨子用方形歸類,即是從幾何特徵來劃分事物的類。墨子定義,&ldo;方,枉隅四灌也。&rdo; 區分的方法可用矩來檢驗、審視,凡是4 個角都合矩,4 條邊都等長,則這種事物的形狀就屬方形類,而不介意它是由什麼物質所構成的。&ldo;方盡類,俱有法而異,或木或石,不害其方之相合也,盡類。猶方也,物俱然。&rdo; (三)因果觀念是對外部世界規律的把握墨子&ldo;論求群言之比&rdo;是以&ldo;摹略萬物之然&rdo; 作為認識活動的根本目的。&ldo;依類明故,推類察故&rdo;表明了墨子理性思維的基本過程。察類、知類的目的在於明故。事物的別異分類,只是探求事物存在及其變化原因的第一步。透過察類、知類,區別了各類事物,而在察類、知類的基礎上,進一步認識了事物之間的聯絡。從萬物其然的認識,進一步追究其所以然。墨子關於外部世界存在普遍因果聯絡的觀念,是墨子對事物、現象存在變化的基本看法,它使墨子的認識活動保持其應有的客觀性和實踐性。
在《墨經》第1 條,墨子就明確提出&ldo;故&rdo;這個範疇來表明普遍存在的因果聯絡,&ldo;故,所得而後成也。&rdo; 對因果聯絡的認識,墨子比孔子的認識更進了一步。孔子只注意是這樣,應當這樣,而不強調對之所以這樣的分析、研究。《論語》全書&ldo;故&rdo;字凡12見,其中4 個訓&ldo;舊&rdo;或&ldo;故意&rdo;,是實義詞,其餘8個訓&ldo;是以&rdo;,具有承前提推其結論的文法功能,並沒有從因果聯絡的角度,分析現象背後的原因。墨子不僅明確規範了故的定義,而且在論述自己的政治主張、社會理想和解釋自然現象的認識時,廣泛應用了&ldo;故&rdo;作為&ldo;原因&rdo;,作為&ldo;是以&rdo;的意義來表述其之所以然的根據,從而使自己的論說有根有據,具有說服力。例如,墨子與儒者辯論&ldo;何故為樂&rdo;,儒者只以表述&ldo;樂以為樂也&rdo;為認識的目的,而墨子要求探究樂之所以為樂的原因,並不滿足於對樂現象的描述。 墨子用治病來類喻治國,強調只有知道病、亂的起因,才能有效地治病、治亂。&ldo;聖人以治天下之為事者也,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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