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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密西西比尤卡聯邦軍打敗斯特林?普萊斯的叛軍後,一名愛荷華士兵在信中卻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緒,他憤慨地述說他的病痛,他對軍官和醫生的蔑視,以及難以忍受的酒精短缺(這封信寫得很不清楚,沒有開頭呼語,結尾也沒有士兵或收信者的名字,但是這些或許寫在丟失的頁上)。今天晚上我又苦熬了一晚上,又是老一套的策馬前進。我把能想的都想了,得出的結論是,當兵完全是該詛咒的枯燥事。要是哪個兵想把腦袋伸到帳篷外面來,他會受到咒罵;如果他想在裡面多呆一會兒,人們會進來把他踢出去;如果一個人身體非常不舒服並向醫生報告,醫生會給他做上標記讓他去執行戰鬥任務,那麼他就有比他報告生病前更多的事要做了。他們會讓他照顧所有生病的老馬,那樣的馬通常有一打,一個人沒病的時候,他們可以要他自己打點一切,當一個人開始走下坡路時,幾乎每個人都可以給他一腳,而且覺得那就該是處理這事的方式。在軍隊中一個病人就像一個可憐的孩子,一個空殼,他什麼也沒有權利說;如果你拒絕做什麼事情,說你做不到,他們會說該死的你去醫院吧如果他自己去了醫院,醫生會問他到底需要什麼,如果他還能夠走或還能站著,醫生會說猜得出他正在裝假,醫生會回頭去做自己的事,說現在醫院裡有幾千幾千的病人,然後他會說你的所作所為對政府是一種浪費,然後他會再次咒罵你,所以,如果你覺得能走得回去或以隨便什麼方式回到你的軍營,你會覺得任何地方都比醫院這地方好,於是你轉身再次回到你的連隊,呆在那裡直到你無法自己翻身,然後也許連隊軍官會去找醫生,告訴他連裡有一個可憐的傢伙,他媽的好像病了,問他是否能召一輛車來把他弄走,於是你會到醫院,看到報紙上的故事人們會以為那肯定是士兵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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