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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州都不得與外國訂約,美國既然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過去與臺灣的許多約定怎麼還能在《與臺灣關係法》中聲言繼續有效呢?參議員質問:難道美國能夠不經加拿大的同意,就跟加拿大西邊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勾肩搭背嗎?這是笑話之二。這個笑話,在《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關於與臺灣關係法的聽證會記錄》第48到49頁中,美國人可以臉紅地看到。
五、更可笑的是,《與臺灣關係法》只是美國國內自說自話的法律。全世界任何國家和地區都無義務受它約束,包括被它自行夾帶的臺灣在內。它根本不是約束性的雙邊條約,既然不是條約,別人(包括臺灣)為什麼要聽他的?
六、正因為《與臺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所以它在第二條B項第二款中明說是基於“美國政治上、安全上與經濟上的利益”,但沒說是基於臺灣的這三種利益。臺灣自然可以基於它自己的利益,自為解釋。
七、目前對臺灣最有利的解釋是:《與臺灣關係法》第二條B項第五款明定美國“以防禦性武器供應(provide)臺灣”,所謂“供應”,並不是軍售或軍購,它可以解釋成“贈予”,解釋成“求你收下”,解釋成“我不要了,放在你家”,解釋成“為了保護我們‘美國政治上、安全上與經濟上的利益’,請你笑納,多多使用”……
八、臺灣還可以比照英國等國的模式,“不花分文”地取得美國防禦性的武器。最新的報道是10月17日英國《獨立報》報道的:布萊爾首相曾指出,讓美國部署導彈,可使英國不花分文獲得防禦性武器,同時,數個東歐國家均表達高度意願,尤其是波蘭。
九、臺灣的尊嚴在美國笑話中被屈辱、臺灣的尊嚴在美國國內法中被作弄,臺灣在為美國流淚、流汗,花錢換來的卻是流血。軍備競賽能否帶來太平,暫不討論,但是臺灣被美國屈辱和作弄的尊嚴和荷包,我們一定得撿起來、保護好。我們決心不再花錢買武器了,一如看門狗無須自己花錢買骨頭;美國基於他自己“政治上、安全上與經濟上的利益”要武裝臺灣,至少至少,臺灣拒絕再買骨頭了。
我把上面這9點宣告加了總標題《2300萬,別再做笨蛋——李敖就軍購案的宣告》,全部意思,一張紙就列舉無遺。這9點寫得簡明扼要,縱跡大綱、情懷小樣,盡在於是矣。所以,看我參選“立委”,和我當選後的主力所在,都該准此以觀。寫這本《哀思錄》,重心也環繞在此。特此先述緣起,以明究竟,讀者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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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軍購,宋楚瑜有前功(1)
每想到攔截軍購,就想到一個人功不可沒——宋楚瑜。
宋楚瑜雖然留美,但他有一定程度的愛中國之情,有深刻切膚的恨美國之痛。美國拋棄蔣政權、承認北京的前夜,他被美國大使找到,半夜叫醒蔣經國,通知斷交那一幕,給他的印象太深刻了,美國不可靠。2004年所謂總統選舉,造出###肚皮受傷事件,群情激奮,守在偽總統府前廣場不去,美國地下大使騙了連、宋,替扁化解了危機。那次連、宋一起上了美國人的當,宋楚瑜印象也太深刻了,美國不可靠。臺灣的政治“大卡”(即大角色,卡為cast音譯縮稱。)們都親美,但在親美中,有“親者痛”潛在心理而思對“唯美主義”來點兒剎車的,卻只有宋楚瑜一人。我看到這一缺口,就不斷借力使力。宋楚瑜聰明過人,他也打李敖牌。他在美國,對美國“特務大使”李傑明他們說,2000年另一位“總統”候選人李敖對軍購有意見,不是我宋楚瑜一個人就說了算。這不是借力使力嗎?
不過,宋楚瑜在“立法院”的軍方大將是顧崇廉上將,是一個潛在問題。
我在“立法院”儼然老賊後,發現區域“立委”(就是硬碰硬選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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