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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可是蔣介石搞的卻是“媚美主義”,結果且是“一路媚美卻又被美一夜不寐”,因為美國老是出賣他、欺負他,還欺負他兒子,半夜三更叫醒他兒子說:我們斷交了。蔣氏父子的媚美賤骨頭行為影響到李登輝、連戰、馬英九等“留美走狗”,也影響到國民黨分身政黨民進黨走狗,所以,儘管表面上政權輪替,但在“媚美主義”上卻相沿不替。兩朝政權最大的不同是愈媚愈貴、愈媚愈沒保障,最後連戰下訂單的那筆軍購案到了###手裡,一跳變成6108億,卻又拿不出像樣理由。我到“立法院”,本來就要教訓“媚美主義”的,正好碰上6108億,我自然迎頭痛擊。
我到“立法院”最大的功德是:一、拆穿軍購案的內幕;二、揭發從國民黨政權到民進黨政權的連續性“媚美”和臺灣人的“賤種”性格;三、點破做看門狗還要自己買骨頭的荒謬;四、提醒這樣發展是自欺自慰於先、自耗自毀於後。
由於我的努力與壓力,再加上一次又一次的陰錯陽差,軍購案居然一路灰頭土臉,遲遲其行,弄得“美國爸爸”、“美國主子”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與不耐,他們不論好言相勸或惡言恐嚇或自定限期,最後,還是被我鬧得“花容失色”。
我的功德,雖不乏醒世施教之功,但以近距離發功,難免踩到狗屎,殊為可厭。孔子有歸歟之嘆、梁任公有歸國之悔,我雖不像孔梁諸公實際從政,且早知小化自己在先,參選海報上且自謂把自己變小了,本已洞見如斯。但遊戲3年,每失竊笑,就個人利益而言,殊為不值也。
從1946年2月22日,喬治丒肯楠(George Kennan)由莫斯科大使館向華盛頓發了第551號長電報,到第二年他以“X”筆名在《外交季刊》(Foreign Affairs)上發表大文章。美國一路在用大戰略圍困它眼中的敵人。1950年,繼肯楠之後,保羅丒尼茲(Paul Nitze)又指匯出第68號檔案(NSC…68),更積極地泰山壓頂……接著下來的一連串思維,都是要用軍備競賽拖垮蘇聯。後來蘇聯垮了,美國又重施故伎,要拖垮中國,事實上卻是拖垮兩岸,如果所謂“###”分子聰明,應該坐山觀虎鬥,看大陸與美國軍備競賽,自己閃開。但這些臺灣人太笨了,不但自己不閃開,反倒為美國做看門狗,還自費買骨頭、被主子大賺骨頭錢做看門狗,這不是賤賤賤賤的“賤種”嗎?這個島上,只有一個先知點破了這一賤相,這先知就是我,在我登高一呼:“做看門狗還要自己花錢買骨頭嗎?”以後,也聽到不少覺悟之聲。我自己沒有自用汽車,所以常在計程車中聽到不少人民的語音、訊息、動態,也算一得。
我是2004年12月11日當選的。早在當選前38天,11月2日,我就發表了我對這第一目的的意見。我寫道:
一、1979年1月1日,美國在《中美建交公報》中,白紙黑字地作出兩個承認:(一)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二)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箇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二、3個月零10天以後(1979年4月10日),美國私下裡推出一部《與臺灣關係法》,並向前追溯3個月零10天,把生效時間拉到與上面的《中美建交公報》同一天,做了另一種自相矛盾的白紙黑字,鬧出美國開國以來的一個笑話。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我選“立委”的第一目的(2)
三、根據1979年3月13日的美國“國會記錄”,在《與臺灣關係法》立法時,就有參議員忍不住質問:在我們已承認北京是中國唯一的政府以後,我們怎麼能給臺灣武裝呢?這豈不是支援中國的一個叛亂省份嗎?這是笑話之一。
四、臺灣在中國憲法裡相當於美國的一個州。美國憲法第一條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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